負責偵辦「親信門」的南韓特別檢察本部27日向法院聲請逮捕令,準備將已成主嫌的前總統朴槿惠逮捕歸案。檢方在聲請書中表示,朴槿惠因「涉嫌重大,可能湮滅證據」、而且「崔順實一干主嫌均已被逮,不抓她顯失公平」,希望法院同意將其逮捕。根據檢方認定,朴槿惠涉嫌逼迫國內財團「捐款」774億韓元、收受三星副會長李在鎔433億韓元、洩漏40多件公務機密等13項罪名,可能被求處10年以上重刑。
朴槿惠先前在21日以「犯罪嫌疑人」身分,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盧武鉉之後,南韓歷史上第4位遭檢方傳訊的前任總統。全斗煥與盧泰愚後來都被逮捕並判處重刑,入獄2年後才因總統特赦獲釋;盧武鉉則在被檢方傳訊後跳崖自殺。
南韓媒體引述檢方人士說法,稱朴槿惠濫用總統權位,收受鉅額金錢、侵害企業經營自由、洩漏公務機密等罪嫌重大,被指控罪名包括濫用職權、強迫、強迫未遂、洩漏公務機密、收受賄賂、違反醫療法,共6類13項。但朴槿惠始終否認犯行,為避免湮滅相關證據,有必要將其逮捕歸案。尤其共犯崔順實、受其指令的政府官員與進行賄賂的人士都被逮捕收押,若放任朴槿惠在外恐有失公平。
朴槿惠3月21日前往檢察廳接受調查後,特別檢察本部認定她就是「崔順實國政壟斷事件」的主犯,幾乎已有「不將其逮捕不行」的共識。南韓檢察總長金洙南聽取特別檢察本部報告後,決定在傳喚朴槿惠的6天後做成決定,果然27日上午11時26分就傳出檢方正式聲請逮捕令,朴槿惠也成為南韓第三位被聲請逮捕的前總統。
韓聯社稱,朴槿惠共涉嫌13項犯罪,檢方在先前對崔順實的偵查過程中,已認定朴槿惠就是逼捐共犯,並在起訴崔順實時將朴槿惠的8宗罪寫入訴狀。獨立檢察組接手偵查後,今年2月又新增受賄、濫權等5項罪名,最輕刑期可能至少也在10年以上。根據特別檢察本部先前的說法,朴槿惠收賄金額為433億28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11.78億元)。
據《韓聯社》報導,法院最快會在29日上午開庭審理檢方的聲請,朴槿惠可能親自到法院陳述立場。審理結束後,法官會研究檢方和朴槿惠方面的各種記錄。鑑於朴槿惠的罪名很多、資料數量龐大,而檢方和律師團針鋒相對,審理程序可能會花上一些時間。司法界預測,朴槿惠是否被逮捕將於30日凌晨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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