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於上月7日宣布,將雪山隧道內最低速限提高至時速70公里,並從3月10日起展開為期1個月的宣導期,明(10)日起將正式執法開罰,且零寬容值,只要低於最低速限就開罰,違者將處新台幣3000元到6000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自從雪隧最低速限從60公里調高為70公里後,通過量略有增加,達2300輛次,較以往多出100輛。而對新速限的取締方式,高公局指出,初期會由警方人公取締,但雪隧內原就設有6個測速照相桿,4月底科技執法系統啟用後,每隔1.6公里就會建置1台具照相與錄影功能的執法設備,可取締多種違規,例如超速、車速過慢,任意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等等。
宜蘭縣政府則表示,平面道路的壅塞情形,多數發生於連續假期或周日北上,此次宣導期間適逢清明連假,根據觀察現階段看來還沒有很大的正面效益,而真正開始取締烏龜車後,影響還要再觀察。宜蘭縣交通局說明,4天連假共派出2400多警民力去維護平面交通,但相信新規正式開罰會有正面效益。
也有民眾擔心,若雪隧塞車恐因此受罰,對此高公局強調,若整體車流平均時速若低於70公里,警方人工錄影將不予取締,科技執法系統啟用後,系統也會偵測車流量與即時速率等,判斷是否雍塞,並以人工再次確認再開罰。
高公局也呼籲,雪隧沿線各交流道入口約300公尺到400公尺處、特殊路段及速率變化區都設置速限標誌牌,請用路人依速限標誌指示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