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第6個專題,我們想讓你知道:作者認為台灣人高估股權與房地產的投資價值,也輕忽信託與保險兩種工具的重要性。當家變時有所聞,你應該考慮用不同工具,把財富傳下去。
2020年3月,風光成立星宇航空不久的張國煒,獲法院一審宣判、可獲得長榮集團創辦人、父親張榮發約140億元的遺產。
最初,張國煒正是因為張榮發遺囑載明「由他獨得所有遺產」,導致其被大房兄長拔去長榮航空董事長職務,張國煒被迫離開集團後,才選擇獨自創業、成立星宇航空。這一件爭產事件,堪稱國內近年來最轟動的案例,其實它也透露許多台灣人在財產規劃上的盲點以及迷思。(延伸閱讀:大房兒子輸了!張榮發遺囑獲判有效 張國煒估可拿逾百億遺產)
民法規定使然 張國煒僅分得7/12遺產
首先,為什麼張榮發遺囑明明寫著由張國煒「獨得」遺產,但在張榮發留下240億元國內遺產中,張國煒只能拿到140億元?其實,這是《民法》關於遺產「特留分」的規定所導致。
《民法》認定,所有遺產繼承人應可確保拿到一份遺產、也就是得到最低相同權益的「特留分」,避免有人被不公平對待。民法第1223條規定,「應繼分」是依照繼承人身份、人數,每人可以獲得遺產的比例,如子女的「特留分」,即為「應繼分」之半數。
例如某位長輩離世後留下總值600元遺產,3名繼承人皆為子女,每人「應繼分」為200元、「特留分」為100元,長輩雖可以將遺產指定多給其中一人,但每人100元的「特留分」則是獲法律保障的權益。因此,張榮發國內遺產必須先扣除其他子女與配偶的特留分,然後張國煒才能拿到總數的12分之7。
再者,讀者千萬別誤以為,遺產糾紛是「有錢人才要煩惱的事」!日前中信銀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公布「台灣高資產人士財富調查」,我發現裡頭就藏有一個驚人的數字:單是2018年,全台灣就有多達2,053件有關財產分配的調解、訴訟案件;對比2009年時案件數量,10年之間數量幾乎整整成長一倍!合理推論,當台灣社會逐步高齡化,財產分配發生糾紛的機會也越來越大,因此,誰說爭產是有錢人的專利?
這份財富調查提到,台灣家族接班常見四大困難之處,分別是「不公平」、「不願意(接班)」、「不敢談」和「不敢傳」。其實我在從事保險業過程中,也觀察到類似的現象:上一代似乎有種說不出口的擔憂,無論擔心子孫不肖或者敗光家產,總之就是覺得,事業大權應該繼續由自己掌管。
或許是華人社會避談生死,台灣長輩尤其不願談、不敢傳承,台灣做好接班準備的家族企業比例只有5%,比全球平均數16%遠遠低落許多。這就好像明知早睡早起有益健康,還是忍不住熬夜到半夜一樣,如此以拖待變,對家族的長治久安其實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