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台機上盒收費標準不一,立委批變相坑殺民眾

2017-04-10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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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召開「數位化之名坑殺民眾,NCC無法可管?」記者會。(盧逸峰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召開「數位化之名坑殺民眾,NCC無法可管?」記者會。(盧逸峰攝)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近期接到民眾陳情反映,因有線電視推動數位化,而發生機上盒裝置收費因業者各自規定,導致押金收費金額不一致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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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擔心,電視業者此舉是變向增加電視收視費用,增加人民電視收視成本。對此召開記者會,邀請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技正牛信仁進行說明。

押金變租金 徐永明:消費者權益被予取予求

徐永明表示,團隊一開始好奇「押金」的定義,打電話向業者詢問後發現,有些業者已經取消原本的押金,變成租金制度。他質疑,這樣的做法是在規避有線電視月租費600元上限。

《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驗辦法)通過後,實驗區內數位機上盒汰換比率超過6成,業者就可以關閉類比頻道訊號。徐永明擔心,這會導致6成門檻前後收費標準不一的情況發生。一旦數位化超過6成,所有數位機上盒租借使用、裝機服務成本都會提高,消費者權益將任業者與取予求。

徐永明提到,「實驗辦法」第7條規定,業者應該無償借用訂戶一至二臺數位機上盒;第三臺以上數位機上盒收費方式則考量收視需求,提出優惠方案。他表示,政府針對數位化有提供業者補助,但業者卻在押金和租金上做文章,他質疑這樣的做法到底是圖利誰?這樣的優惠,消費者又是否能享受到?他也詢問通傳會是否有對數位化後機上盒裝機進行規範?

創新服務 數位化應成國家基礎建設

臺北科技大學教授江雅綺表示,台灣電視普及率在全球相當高,但數位化比例,受網路等其他影響相對落後。她認為,政府應將電視數位化視為基礎建設投資,而不該讓消費者負擔成本。江並舉例,韓國推動壓金制,消費者繳交押金後,可以不用付組金使用電視機上盒,交還機上盒後,押金退還;美國近期則推動由網路業者開發替代系統,目的都是不讓消費者負擔過多成本。她再次呼籲,機上盒數位化應該成為政府基礎建設。

針對上述意見,牛信仁表示,通傳會並未硬性規定數位機上盒固定收費標準,因為各家業者因應設備不同功能,制定不同金額收費方案,通傳會擔心固定收費標準,業者只提供最低金額方案,無法創新服務,對於國內製造業、電視業者和消費者都不是好事。但會建立審核機制,由業者自行規劃提供方案,由通傳會和地方政府聯合審查。另外,通傳會也希望業者以提供第一、二台免費借用,第三台繳交押金,退還後可領回的制度處理機上盒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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