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核二廠一號機裝載池改建計畫通過原能會專業安全審查,台電公司遂開始積極施工,準備讓機組可以在今年六月用電高峰前恢復供電。不過,部分環團對於核電廠運轉安全再度提出質疑,時代力量立委更提出暫緩施工的要求。日前與友人閒聊時,也被問及兩個有關核電安全的老問題,一是類似福島事故的核能災變有沒有可能在台灣發生?二是日本的先進科技都阻止不了事故發生,台灣有什麼能力處理?
核電廠安全及停機後重啟均須經專業評估後,再做出理性判斷,過程中若出現意識形態的因素,就永遠不會有客觀的共識。事實上,我國核電機組在兩年前的政治力介入之前的運轉績效,一直都是全世界排名前端的績優生,足與核能先進國家並列,更遠遠超越日本。
三一一日本東北大地震之後,福島電廠一至三號機的運轉時序紀錄顯示,在反應器急停之後,各機組的緊急爐心冷卻系統均正常運作。不幸的是,後來的海嘯侵襲導致了舉世震驚的核能事故。日本的科技一向先進,為什麼還是讓事故發生?這得從日本的核安文化談起。
三年多前個人前往英國參加「水與蒸氣特性國際學術研討會」,會中日本應用能源研究所的專家內藤博士針對福島第一核能發電廠嚴重事故的技術性肇因提出說明,他認為三部當時已執行緊急停機的反應器機組,均是因冷卻水喪失的時間過長,最終導致氫氣爆炸與爐心熔毀。內藤博士同時批判日本電力公司從未考慮過核電廠可能發生長時間的交、直流電源喪失,也批評日本核電廠從未有嚴重事故的教育訓練及處理手冊,而這正是日本過度自信的核安文化。
福島核能事故數年後,日本重新啟動了數部機組,核能專家對於未來的電廠運轉安全,擔心的並不是大規模地震可能造成的威脅,而是可能伴隨而來的海嘯對電源設施所造成的破壞。
有鑑於此,我國多年前自行發展了「斷然處置」措施,針對常規電源設施損壞的可能性,提出具體的因應作為。這項措施不僅已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並且獲得國際沸水式反應器電力公司合作組織(BWR Owners’ Group)的正式函文認可與肯定。台電公司也要求三座核電廠,每年均須針對超越設計基準事故,進行斷然處置措施演練的緊急應變與核安演習。
在考量台灣不可能完全排除海嘯侵襲,同時現實上不容許大規模人員疏散的前提下,當核電廠面臨機率微乎其微的超大型天然災害時,在既有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足以因應的情況下,必須不計任何經濟代價,以額外建構的安全維護防線應對,避免爐心熔毀及後續的放射性物質外洩,核電廠附近的居民因此不須進行疏散,這就是斷然處置措施的精神。
斷然處置措施啟動後,會透過機動式電源(電源車)的立即使用,搭配階段性洩壓(因此不會造成爐水快速且大量汽化)與及時注水(利用消防車或移動式抽水泵抽取任何可用水源),達到順利冷卻反應器爐心的目的。即使因為使用海水,導致電廠未來無法恢復運轉發電,也在所不惜。這將使我國的核電廠相較他國核電廠,更增一道安全防護的屏障。
平心而論,核二廠一號機改建計畫通過原能會的專業審查後,工程得以施作,機組得以運轉,從法規面或是技術面來看,不僅完全合法,也顯示其符合安全規範。至於前面提到的其他兩個問題,答案其實已相當明確:一是類似福島的嚴重核能事故並不會在台灣發生;二是日本在先進科技的發展確實相當傑出,但在核電廠的運轉安全維護與核能事故的危機處理方面是明顯落後於我國與其他先進核能大國的。
*作者為清華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