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多日來海軍出包事件,一直都沒有交代的核心問題:官兵在何時何地與傳染源接觸?沒有釐清這個關鍵問題,爭吵了半天都只是一場政治口水,無濟於事!
首先,若行程只有到帛琉,帛琉又是零確診,雖然官兵在三天停留活動中都未戴口罩,不過,迄今駐館與華僑與帛琉仍未傳出有感染案例的話,證明在3/15前敦睦艦隊都還無事。
其次, 三月中旬有五位海軍有求醫,這五人在檢疫中,被採檢有抗體,意味著他們感染了新冠病毒後,經治療後復原。艦上沒有報「發燒」,這是究責中最大的爭議之處。支隊長表示醫官給他的訊息五人中有一人住院兩天,他有回報給艦指部(國防部出示證據在發燒上填的是「0」,又說陳道輝坦承記錯了,紀錄上他只提到「扁桃腺發炎」)。檢查海軍的通報單,發燒欄位上寫的是「不明原因發燒(Fever of Unknown Origin、簡稱FUO)」依據醫官的專業,當時這五位的病況與感冒和暈船有關,所以並未當做是不明原因發燒來處理。國防部因這個數據是「0」而確認陳道輝有「匿報疫情」之嫌,這是有爭議的判決!
再者,從帛琉回航,敦睦艦隊還去了哪些地方?國防部與總統的說法不一,後來追蹤查詢,才慢慢清楚,從帛琉回來之後再往南經過菲律賓一直到最遠接近新加坡,沿途操訓之後才返航。這個19天到底有沒有登岸?有沒有與其他地區人士接觸?光是以國防機密來掩住這個行程,對不起,是無法查清楚疫情源頭的,找不到感染源,磐石艦這29例確診就真的是「不明所以」了!而這五位發燒官兵檢出有抗體,意味著他們當時就是在新冠病毒發作,經治療後痊癒,可是他們已經成了艦上的「傳播者」了!
還有,回台之後磐石艦最先爆發的3例,案396是於4/12因頭痛、嗅覺異常求醫診療,經醫官量測體溫為36.6度,依頭痛症狀給予藥物治療,案397自述4月初有身體不適,出現上呼吸道腫痛、頭痛、流鼻水、咳嗽、嗅覺異常等症狀,案398則於4/13有嗅味覺異常。接著再添21例,最主要症狀為咳嗽和嗅覺異常。不過,頭痛與嗅覺異常這兩個最特別的症狀,卻有可能被忽略,特別因為在海上有暈船等症候群,因此不會被船上醫官視為是新冠病毒感染,更何況量體溫沒有發燒,被誤判的可能性極高。
據一位居住美國的新冠肺炎患者描述,他在機場接回從西班牙疫區返美的兒子,短短3個鐘頭,兒子自主隔離14天後沒事,換他開始先是腰酸背痛,接著是味覺異常,然後像感冒一樣開始發燒,篩檢後確定是陽性,他堅持在家抗疫,接著三四天是最痛苦的時候,渾身酸疼,頭暈,發燒不退,經藥物與勉強自己一定要吃東西之下再過三四天開始退燒。仍然頭暈,仍然渾身無力,但是已逐漸康復。從他這段抗疫過程,主要症狀中是會出頭暈、嗅味覺異常還有渾身酸痛與呼吸急促等。那麼在敦睦艦隊航行過程中,將之視為暈船或感冒的可能性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