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畫錯「重點」
年金改革在過去一年吵得沸沸揚揚。為了避免退休基金破產,蔡政府將改革重點放在薪資計算基準、18%和所得替代率等等。可想而知,同時也可以體會,既得利益者的反彈力道相當地強勁,因此改革方案訂下了「樓地板」的金額,以期降低阻力和保障被改革者的基本生活。然而,不論是哪種年金改革版本,從現階段來看,都僅僅只能延長基金破產的年期。這樣的改革方向,令人不禁懷疑,年金改革是否畫錯重點?
台灣生育率低迷,人口老化的隱憂浮現,經濟上又面臨中國強大的吸力,人才外流的問題也確實存在。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的財政必須穩健,以應付未來的種種挑戰,而辛勤的工作者也不該一直擔心基金破產或是退休時成為被改革的對象。此外,財政資源也不該被既得利益者霸佔,因為財政資源有限,保障或照顧其中一方,另一方的權益就會遭受損害。既然如此,不僅是軍公教的年金改革,乃至於勞工的勞保,改革重點就應該朝著「確定提撥制」的方向邁進,取代現有「確定給付制」的設計。
以香港的強積金(MPF)制度為例,政府規定雇主和雇員各提撥薪資的5%放入雇員自己的退休金帳戶內,而雇員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產品。在此種「確定提撥制」之下,政府不但不需向勞保一樣從國庫中提撥保費,在雇員退休時,政府也不需「確定給付」,以財政補貼基金操作不佳的差額。雇員自己選擇退休金投資的方式,不僅避免政府操作退休基金時所產生的弊端,同時可以促進民間基金的設立和發展,振興金融相關產業,政府還能從中收取更多的規費和稅收。在香港,不但對於勞工的退休金採取「確定提撥制」,對於2000年6月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亦是如此,這也是香港政府能夠經常保持低負債和財政盈餘的重要原因之一。
台灣在年金或退休金的改革上應該要朝向「確定提撥制」進行,因為這是對於經濟和財政最小影響的方式。「確定提撥制」方便讓企業估算成本,令受薪者負起自我規劃的責任,以免對於未來抱持不切實際的幻想。政府在節省支出以及減少突發性的補貼後,財政方能走向穩健,也才可以照顧真正需要被照顧的人,並視景氣循環來擴張或收縮財政政策。此外,以這樣的方式運作,政府也能避免未來面臨退休金破產時所衍生出的社會衝突和資源浪費。總而言之,當政府越想用「確定給付制」來保障人民生活的時候,經濟上所產生出的結果卻往往適得其反。
前瞻基礎建設並不「前瞻」,恐怕還是財政黑洞
想像你是一名公司的股東。在公司設立之初,決定興建廠房和購買設備的時候,你會將此視為理所當然。當公司因應快速發展而擴大資本支出之時,通常你也不會有反對的意見。然而,當公司的規模和業務邁入成熟期,訂單和營收的成長空間變得有限,公司高層還想舉債擴張廠房設備的時候,此時,除非有一份完整的評估,預測效益超過成本,否則身為股東的你,應該不會拿自己的錢來開玩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