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紓困之亂顯示了社會救助的基本問題。面對未來經濟成長與薪資所得差距越來越大的趨勢,台灣的民主共同體需要稅制重構,也因此需要更高強度的社會團結。
台灣健保舉世聞名,在這次疫情中更證明它在維持公共衛生與醫護上的威力。但同樣利用社會保險風險分攤的原理,年金制度也在相同的年分與政治氛圍中開始規畫,二十多年來卻越改越亂;在原來職業別上更加零碎化,加重職業別之間的對立,也讓公民的社會權分成一國十幾制,與健保的成功完全相反。對於這個矛盾現象,台灣社會甚至於學界幾乎都沒有討論。
健保與年金的風險分攤不同
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是保險標的性質不同。健保保障的是免於疾病,或因疾病而來的財務負擔之風險。大多數人在繳交保費之後,不會因為自己沒有患病,覺得「虧很大」,所以故意生個病來獲得給付。因此健康人的保費就可以留給少數患病者來使用,發揮了風險分攤、疾病相扶持的功能。
但年金則不然,它保障的是永久退出市場後的經濟安全。大多數的人在繳了數十年的保險費之後,很少人會覺得自己生活還過得去,因此「我OK,你先領」。所以年金保險可以說是一個風險必然發生的保險,它的風險分攤會發生在不同世代群體之間。但由於老化加速進展,領錢的老人比例越來越高,再加上台灣的社會保險制度財務設計在一九五○年代一開始就是破產設計,遂造成今天的財務失衡問題。
換言之,健保之所以能夠風險分攤乃是因為它的給付不是人人追求,所以可以截長補短。「共同避難」被動地成就了一種比較弱的社會團結效果,這也是此次防疫成功的原因。
相對而言,年金保險的給付是人人都要的,它的風險分攤要建立在某些群體的付出(不管是軍公教、應該被課徵更高資本利得稅的資產階級,還是未來的年輕世代),這就要求社會成員能更主動分享資源,也就是一個更高強度的社會團結。事實證明,這是台灣的公民社會與政府領導都還無法達到的程度。
台灣社會與政府對「社會福利」的理解其實是濟貧或社會救助(social assistance)。濟貧是建立在相信市場是生產與分配利益為最佳機制的信念上,所有人只要努力工作(商品化自己的勞動力),必然可以獲取生活所需。因此只有對少數發生急難或天生弱勢者而無法謀生者,才給予無償性的補助或津貼。但因為要確定這群人是真的嗷嗷待哺又家無恆產,所以必須對受補助者進行資產調查(means test)。這就是各種排富條款設立的緣由。
從紓困到窮人版基本所得制度
這次的紓困之亂除了行政院長蘇貞昌講的行政程序欠規畫之外,根本的問題是申請者眾、達九十二多萬人,而預備的經費有限,因此只能透過各種排富手段來調節。等到四點措施遭到反彈之後,只好順應民意,快速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