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業廢水排到河川,是錯置資源,政府希望透過政策補貼,鼓勵養豬業糞尿經過厭氧發酵產生沼氣發電,剩下的液體與固體,能夠作為農地肥分使用」,魏文宜說。
魏表示,目前全國養豬戶有37場大型養豬場,已向農政單位提出沼渣沼液轉作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環保署希望以這37場作為種子,推廣豬糞尿資源化,但有鑒於全台飼養頭數在200頭以下養豬戶,高達3375戶,佔整體養豬戶45%,為讓小型養豬場能夠集中處理廢水,農委會在雲林褒忠與屏東九如,正在興建污水共同處理廠,但尚未開始運作。
今年7月將正式開徵,豬農每頭豬每年必須繳納40元的水污費,配合畜牧業水污費開徵,農委會與環保署也加碼豬糞尿沼氣發電設備補助,以目前全台養豬544萬2000頭計算,不過,畜牧業水污費開徵,勢必將帶動養豬業成本的增加。
水污費按豬隻頭數計算 農委會盼杜絕偷排污水
農委會官員表示,養豬業每頭豬課徵40元水污費的政策,2年前在《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修法後即已確立,現在2年的調適期到期,環保署也同意沼渣沼液,可以轉做農地肥分,豬農可以選擇將厭氧發酵後的廢水拉管排放,或是選擇沼渣沼液資源再利用,加上水污費上路初期給予6折的漸進式費率,「7月份開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聽到豬農醞釀反彈」,官員分析,豬價目前相對較好,是豬農對水污費政策較能接受的主因。
官員表示,從豬農角度,將廢水直接排放到地面水體,當然是成本最低的作法,但這樣的作法只是把成本轉嫁給社會大眾,讓民眾承擔污染後果,水污費的開徵就是透過政策,鼓勵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若因此導致養豬成本增加,也是值得的投資。
對於水污費今年上路以來,彰化二林、屏東萬丹、九如等地,仍然陸續發生養豬戶趁連假或深夜偷排廢水的情形,農委會官員強調,目前水污費徵收方式,不是在養豬場外掛掛水表,計算廢水排放量,而是以養豬頭數計算應繳的水污費,「不會因為偷排,水污費就少算」,各縣市環保局針對廢水偷排,已加強取締,《水污法》修法後偷排、繞排廢水罰款,也大幅調高為20-2000萬元,豬農應該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