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從2009年到2016年,中國允許WHO總幹事發函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當時無論是WHO抑或中國政府,都不曾指稱台灣的觀察員身分違反任何聯合國原則或是國際法。北京當局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與當時台灣的國民黨政府關係友好。
排斥台灣是赤裸裸的政治操作,不是聯合國的法則
遺憾的是,台灣的觀察員身分並沒有轉化為它期待的「有意義的參與」。WHO大部分的技術會議,台灣都不得其門而入,無從交流重要的資訊與解決方案。另一方面,觀察員身分也不是永遠牢固。2016年台灣總統大選,不為北京所喜的民主進步黨候選人蔡英文當選,台灣從此與WHA緣慳一面。這是赤裸裸的政治操作,不是聯合國的法則。
的確,以現階段的國際政治而言,台灣參與WHO的名稱問題仍必須保持彈性,免得北京當局大驚小怪,認定台灣藉此追求獨立。先前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列席WHA使用的是「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這名稱可以繼續沿用。
台灣參與WHO將做出重大貢獻
幾個重要的案例顯示,有鑑於台灣對於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聯合國體系之外的大型國際組織願意接納台灣。例如1986年中國加入亞洲開發銀行(ADB),但台灣並沒有因此退出,只是名稱被改為「中國台北」(Taipei, China),因為台灣經濟快速成長,而且與其他國家發展出密切的經濟關係。1991年,台灣以「中華台北」之名與中國同時成為亞太經濟合作(APEC)的會員。世界貿易組織(WTO)在2001年接納中國,隔年台灣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中華台北)」(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Chinese Taipei))之名加入。國際社會深知台灣是全球最重要的貿易國家之一,如果WTO排斥台灣,其效能與合法性都會受到傷害。
台灣對於全球公衛事務的重要性,不在經濟貿易之下。尤其台灣鄰近中國,容易受到中國傳染病的威脅。此外,台灣擁有卓越的公衛專業、可觀的資源與優異的作法。目前台灣正對國際社會捐贈口罩、協助研發篩檢試劑與疫苗,並與多個國家交流防疫措施。WHO如果邀請台灣共同對抗新冠病毒,就算只是觀察員,台灣也能夠做出重大貢獻。受到疫情重創的國家,無論它們與中國關係如何,都將因台灣的參與而受惠。給予台灣的觀察員身分並不違反任何聯合國原則或國際法,反而有助於WHO推動改革,修復它受損的信譽和效能。
*孔傑榮(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亞美法研究所創所所長,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亞洲研究兼任資深研究員。
*陳玉潔,香港大學法學院全球學術研究員,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US-Asia Law Institute)合作學者。
*本文原刊於《The China Collection》,中文版由作者獨家授權《風傳媒》翻譯、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