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文創園區解構前瞻基礎建設的狹隘文化視野

2017-05-1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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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查前瞻條例,藍委激烈杯葛。(顏麟宇攝)

立法院審查前瞻條例,藍委激烈杯葛。(顏麟宇攝)

前瞻性基礎建設15日在立法院強行通過初審,同時也引起諸多民間團體的不滿及疑慮。在現今債台高築的中華民國政府,這八年8800億的投資為數不小,如果沒有具體且完整有系統的規劃,那麼8800億就像落入水中一般曇花一現,除了可能面臨的大量土地徵收,更是日後的納稅人必須共同扛起的巨額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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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基礎建設涉及許多專業領域,包括:「軌道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水環境建設」、「城鄉建設」等五大建設,而本文將聚焦探討「城鄉建設」中的文化建設(包含十大工程中的第五項文化生活圈建設、第八項營造休閒運動環境、第九項客家浪漫台3線、第十項原民部落營造)。

文化之於社會發展有其重要的意義,理應推動行銷與重視,但在近年來政府大量投資文化觀光發展事業,其效果不彰甚至適得其反。依據蘋果日報2013年報導指出,「監察院審計部共統計出13座未提報列管的蚊子館,包括雲林三條崙海水浴場、花蓮多功能觀光漁港、彰化葡萄產業文化園區等,共斥資16億元。」另根據聯合報2016年報導指出「政府錯誤的投資導致全台有109筆蚊子館,投資金額高達253億元。」等等資料都顯示,我們的政府不斷將錢往海裡撒,毫無計畫性的處處大興土木。

仔細去看這些「蚊」化園區的失敗,可以找到一個共通性,那就是其所創造的文化意涵與地方格格不入,只是將外來的文化強行附加在毫無相干的區域,無法行銷在地的文化,甚至對原有的文化產生排擠效應。以南投恐龍公園的規劃為例,九九峰原本應該可以做為地質與生態教學所用,南投縣政府卻是應把與南投八竿子打不著的「侏儸紀公園」建設在此自然地景之處。以筆者經驗為例,在台北市的公館有一處保有傳統街坊的地區,卻在文化局的介入之下,在一片片有歷史的磚瓦上貼上歐式風格的路標與導覽標誌,這究竟是在推廣文化還是摧毀文化,令人匪夷所思。如此做法也許可以因為新奇而帶來一時的熱潮,但短視近利的作法卻只會帶來地方產業的不斷沒落,更與「推廣文化」的理念背道而馳。

如果去探討一個更本質的問題,我們可以發現「由政府扮演建設文化的角色」是很弔詭的,除了政府介入文化主導的地位是否會形成操控工具的問題之外,政府所主導的文化必然是不接地氣的。文化的形成來自於一個社群的互動模式所生產出的物質、制度與價值,化約而言之就是文化即是生活,因此最貼近文化的人即是一個社群的成員,由這些人來肩負行銷的責任才能真正讓文化推廣與傳承。近幾年來,這種社區再造與社區總體營造的模式,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位在南投埔里的桃米生態村即是由當地的社區發展協會將社區的資源再造,結合水資源生態教育與當地的人文特色,吸引許多人前往,也成為了社區總體營造的模範。透過政府的統治行為來經營文化是毫無靈魂與溫度的,文化發展的精隨在於文化主體的動能,如果台灣有心要發展文化觀光事業,政府應該做一個積極的輔導者,而非主導者。

*作者為教育部課程審議委員、墨土工作室政策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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