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兩黨的「消費券戰振興券」持續,但蘇貞昌說消費券「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所以這次「不再重蹈覆轍」,顯然是「說瞎話」,因為,從本質上與經濟上看,振興券百分之百就是一種消費券,這點完全不必懷疑。
蘇貞昌在立法院受訪時說,前總統馬英九發的消費券,遭監察院在事後審查時,明確指出因為替代性夠高,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所以他們記取教訓,不再重蹈覆轍。但藍營則指批判振興券的規劃,並要蔡政府:「放下心魔,歡迎拿香跟拜!」
先說蘇貞昌指消費券「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的話:如果不是蘇貞昌缺乏掌握經濟上專業的「眉角」,就是蓄意誤導視聽,前者就是沒專業,後者則是其心可議。
用常識想其實就知道,消費券是政府發出800多億元給民眾,而且強迫民眾在一定時間內全部花掉,對增加消費、拉抬經濟怎麼可能「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實際上只是消費券對經濟的拉抬效果低於原先預估─請注意,不是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而是低於原先預估。規劃政策時跑模型認為可增加0.6-1個百分點的經濟成長率;但最後實際的效果是只增加0.3-0.4個百分點左右。
原因有2個,第一是消費替代率高,有6-7成消費券是用來替代原先的消費上,因此真正屬「增加」的消費不如預期。第二是官僚單位推動政策時,必然會有的高估政策效益傾向,因此最後效果不如預期。但不論原因為何,「效果不如預期、低於原先預測」,與「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是兩回事、不能畫上等號。蘇院長懂這之間的差別嗎?
再進一步看,如果蘇貞昌說的沒錯,消費券「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他們「不再重蹈覆轍」,那其實根本就不該發振興券了,因為振興券與消費券就是同一回事。
消費券簡單講就是政府發給全國民眾每人3600元,而且「限時消費」用完,藉此增加消費、拉抬經濟。振興券同樣是政府發錢給民眾、要民眾去消費,藉此增加消費、拉抬經濟。請問兩者有何不同?坦白說,毫無不同、一模一樣。至於是否搭配民眾自發消費、使用方式(電子、紙券等),則屬技術上的差異,但兩者本質上是完全一樣。
因此,蘇貞昌認為消費券無助經濟、振興券卻對經濟大大有幫助,不是敝帚自珍心態,就是無知到一定程度了。
如果說消費券因替代消費因素而降低效果,振興券難道就不會有替代消費嗎?當然有,單以振興券能用在高鐵、捷運等交通運輸上,規劃單位現在也朝向「更往規模擴大」方向研議,就可確認振興券的消費替代率也不會低。
更何況,以總金額來看,消費券每人3600元、總消費額850億元左右;振興券每人3000元(政府發2000元、民眾消費搭配1000元),總消費額700億元左右,但政府似乎認為振興券的效果會優於消費券、消費券不值得效法,豈不謬哉?
倒是從政府財政觀點出發,振興券「1000元換3000元」有其可取之處,藉著搭配民眾強迫出資33.33%,讓政府以較低的支出、得到相同的增加消費效果。不過,這項優點在財政上正確討喜,在政治與社會上卻可能是錯誤討罵:給得不乾不脆、麻煩、民眾「被迫掏錢」也未必爽快等等。行政院是否要正視及如何化解這些民眾的負面評價,還有得看。
不過,行政院不必急著用錯誤、非專業手法,把消費券打成錯誤、十惡不赦,因為,事實上從最早的酷碰券開始,行政院的方案其實是日益向消費券靠攏,而且未來還可能「靠得更近」哩,該多為自己「預留轉彎空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