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婚釋憲結果出爐。被問及陸方是否會承認台灣同性婚姻法律效力,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今天僅說,建議向其法律專業部門諮詢。
司法院大法官24日就同婚釋憲案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相關規定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中央社記者詢問,台灣可望開亞洲先例以法律保障同志婚姻,若未來有中國民眾與台籍同性伴侶在台灣結婚,大陸方面是否會承認他們婚姻的法律效力?
安峰山僅說:「我看到了相關的報導。涉及到兩岸婚姻的專業問題,我只能說,建議您向我們相關的專業部門去諮詢。」
近半年前,安峰山回應類似問題時,是建議向中國大陸法律主管部門詢問。
去年12月28日,有台媒在中國大陸國台辦記者會上詢問,陸方一向鼓勵並支持兩岸通婚,如果中國大陸的同志與台灣的伴侶在台結婚,陸方是否會承認法律效力?能否擁有家屬重大手術簽字權和財產分配權?
安峰山當時回答:「關於台灣的內部事務,我不作評論。至於您提到的問題裡涉及到的相關法律事務,需要詢問相關法律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