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內,我讀了數以百計描述忠義死節的記載,儘管這些故事和我當時努力要完成的作品沒有什麼直接關係。所謂「方志」,是將一個地方各方面材料按主題組織、編纂的匯總,在官員指導的名義下,由地方精英纂輯而成,對材料取捨有自己一套固定的原則。儘管此前的清代方志通常都記載了道德模範人物的傳記,包括列女、忠義、篤行、節孝、名宦和文苑,但這本方志卻著重聚焦於忠義死節者。我後來才瞭解到,太平天國之後,江南地區的方志常常強調忠義,而且它們採用的編纂形式也頗為典型。這些有關死節者的故事被高度樣板化,除了死者姓名、社會地位、死亡地點與原因,並不提供其他訊息。例如,一八七四年版的《揚州府志》記載的眾多人物中有這麼兩例:「武生朱萬春,城陷,巷戰多時,賊以火槍環擊而死。」「(咸豐八年)趙嘉琳,揚城再陷被擄。至三汊河時,賊以火藥實寶塔中。琳祕藏火種,擲入塔。是夜塔崩,賊死數千人,琳亦死。」
這本方志描繪了因為回嘴而遭剮、刺、劈、燒、或砍的死節者,以及自沉、上吊、自焚、絕食或服毒的死節者。每個故事皆以死亡發生的那一刻為中心,捕捉與太平軍對抗的關鍵舉動。每個被這樣記載的人,都因此從活生生的人被「轉譯」成道德的楷模,或是忠於朝廷的化身。在這個「轉譯」過程中,每個人都被簡化,簡化到只剩下單一政治與道德意涵。他們的個人特質或經驗只留下能將他們塑造為忠義之士的部分,其他部分則不復存在。他們的義舉讓他們喪了命,卻也定義、定位、決定了一切,彷彿那英勇的一瞬間就證明了他們的紀念價值。但我想要知道的是,死者們的屍骸下落如何?戰時如何安排葬禮?戰爭剛結束的時候,倖存者有多麼看重朝廷賜予的殊榮?對倖存者而言,喪失之痛會帶來怎樣的情感衝擊?朝廷賜予的殊榮似乎很自然地主導了紀念方式,但我們是否能在這些方式中,發現情感回應的蛛絲馬跡?
在官方的紀念中,死者是在一個極為特定的政治語境與話語中獲得意義的。透過道德化的語言,平凡的男女被塑造成烈士,而他們轟轟烈烈的死亡則充滿政治意涵與道德重量。地方精英們創作有關死節的道德故事,並將其上呈府、省、禮部的官員,希望能獲得承認。這些精英建立了符合清代價值觀及制度的祠祀,以供奉戰爭死難者。然而,也不過幾十年光景,這些看似為王朝殉死之人的故事就被刻意遺忘,被國家的新需求淹沒了。這是因為人們解釋事件的方式改變了。再到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滿清征服中原的故事又有了全新的意涵:不再是盡忠的象徵,而成了(漢)民族的恥辱。人們於是替這場十九世紀中葉的戰爭樹立了一批全新的英雄,並賦予它一套全新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