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今年七十,已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年紀,人生的確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回顧陳菊的政治來時路,少有人不被她的坎坷和努力感動,但感動與職權需求是兩回事,監察院猶如政治利害的道觀,從今而後,民進黨起起落落是繁華是紛噪,不能入她耳入她眼,不能關心遑論插手,捨得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只靠陳菊的「自我要求」或許還不夠,她要從「萬應大神」轉身成為「不應大佛」,既要靠民進黨放手,還給她一個不受政黨干擾的清淨空間,還要靠監委真正獨立行使職權,不揣度上意─包括總統和院長,當然,更不能以執政黨的偏好為依據。
根據《監察法》,「監察院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準此觀之,只要陳菊依法行事,尊重監委職權,指摘她可能球員兼裁判,讓涉及高雄市政府或執政官員(包括中央與地方,國、民兩黨)的諸多案件,無法再查下去的眾聲喧嘩,才能平息,而這需要時間驗證。陳菊固然以推動監察院轉型,回到公共事務人權領域的初心自我期許,但民意對監察權整飭官箴打老虎的期待,不因民進黨或陳菊個人意志為轉移,套用故監委陶百川最常引用的陸游詩:「萬事不如公論久,諸賢莫與眾心違」,陳菊轉身,是為自己的政治人生寫下漂亮的終章,還是為民意對監察院的忍耐極限跩上臨門一腳?只能等陳菊給自己一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