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研究警方執法問題的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黑人社會學家瑞伊(Rashawn Ray)進一步提出4點主張:
一、強化體制內問責(internal accountability):要求警局負擔不肖員警造成的司法成本(和解賠償金),而不是一律由地方政府埋單,讓警局更有動機強化訓練、整飭風紀。
二、不讓「壞蘋果」警察轉移陣地,繼續施暴,因此建立全國性的資料庫刻不容緩。這也讓人聯想到以前許多天主教會對戀童癖、性侵犯神職人員的處置:略施薄懲,調往其他教區,寄望他們會改過自新,結果卻往往是變本加厲。
三、減輕警察工作負擔。傳統觀念總認為警察的首要工作是「除暴安良」,但其實他們有一大部分時間是在處理非關暴力、非關犯罪的事務,有些是雞毛蒜皮,有些則應該由其他專業人員(例如社工)接手。
四、調升警察薪資,以房屋津貼鼓勵他們住進自己的轄區,化身為社區的一分子,讓他們與自己服務的對象一起生活、一起購物、一起上教堂,建立正向的連結。
革命派:廢除警察、轉移資源
光譜另一端的革命派則認為,這些作法了無新意與成效,從佛洛伊德案往上推,加納(Eric Garner)、布朗(Michael Brown)、金恩(Rodney King)……數十年來只要發生類似的悲劇,政府就會組成調查委員會,提出似曾相識的「改革方案」。結果仍然造就一個種族主義揮之不去、武器裝備越來越軍事化、執法方式越來越暴力、消耗社會資源越來越多的體制。堪稱美國「天下第一局」的紐約市警局(NYPD),人員超過5萬4000人,2020年預算110億美元(新台幣3300億元),超過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的軍事預算。
以2017年的資料來看,美國各級地方政府為警政花了1150億美元,為獄政花了790億美元,合計高達1940億美元;相較之下,道路建設1810億美元,公衛服務1000億美元,,大眾運輸系統750億美元,住宅與社區發展520億美元,心理衛生服務400億美元。
因此革命派主張直接「廢除警察」,雖然短時間內難以做到,但至少可以大幅裁員、大砍經費,將資源轉移至少數與弱勢族群社區,推動更具長期效益、能夠從根本消弭犯罪的領域:教育、住宅、社福、就業、醫療……。這一派的主張看似有些烏托邦,但細究有其道理,指出了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方向。
無論美國的警政改革/革命走上哪條路,佛洛伊德的「不能呼吸」將為今日與後世無數人保住最基本的呼吸權,正如他6歲的女兒吉安娜(Gianna)在成為孤兒之前的預言:「爸爸改變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