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就釣魚臺為更名舉措,臺人或稱:擱置爭議、護主權;或歷史參照,駐日代表謝長廷大使則稱:國黨政府多年前無作為云云,筆者以為,恐皆有失偏頗,試申述之。
或稱:釣魚臺非國土,爭什麼?《刑法第104條》:「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語,定有明文。承前,中華郵政將釣魚台列嶼,列為郵遞區號290,試問:若非國土,豈有郵遞區號?況且,中華郵政乃交通部所轄,若非國土,難道公務員登載不實?申言之,任何圖謀將我釣魚臺列嶼,歸屬日本國主張者,皆恐有「通謀喪失領域罪」。是以,一介草民,尚不可惟日人是從,官方若附和,則罪無可逭。
台人並未參與釣魚台爭議
或謂:釣島為日所挾,怎與爭鋒?日人為抗中屏障,如何拂逆?日人與俄國亦有北方四島爭議,請問:哪個有日人跑出來稱:「反正是俄羅斯拿去,我們就算了,惹不起啊?」人人如此,何須國防?國格安在?況且,即便慘烈如甲午戰爭,日將伊東祐亨,給前清北洋海軍提督丁汝昌之勸降信,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原因無他,北洋海軍,非盡為貪生怕死之輩,雖為敗軍,日軍敬之!承前,臺灣位第一島鍊,退萬步言,他日有變,東瀛豈能作壁上觀,急著,鞠躬哈腰,葬送國土,是何居心?武士之風,尚勇好智,然釣島處置,未戰先降,不能稱勇,廉讓國土,亦不能稱智!無智無勇,日人輕之,對岸敵之,怎無作為?
或謂:釣魚臺列嶼爭議,乃兩蔣所致,臺人沒參與,何必認真?西元1908年國民黨創辦人宋教仁,所著《間島問題》論及:中韓交接處,名為「間島」的大片土地,其面積與臺島相仿,為日韓所窺;宋教仁先生雖為革命黨人,然他對華夏子孫的利益,寸土不讓,舉出歷史鐵證,駁斥日韓謀我國土的計謀,能說不是實現民族大義?豈因清廷主政而媚日?承前,釣魚臺列嶼爭議,臺人正反相持,然令人惋惜:乃間島爭議時,宋先生不因主政者為清廷,且日人庇護革命黨,而甘做漢奸,喪權辱國,出賣民族利益,今臺人既非皇民,為何與大和民族,一鼻孔出氣?
最末,邱吉爾赴美演說為結:耄耋之年的知名作家馬克吐溫與年輕的他爭論:英國與南非殖民地戰爭,是否正確?邱吉爾招架不住,說:「我熱愛我的祖國,無論他是對是錯。」馬克吐溫回覆:「若弱小的國家如此,尚情有可原,但貴國顯非如此。」試問:臺人對釣魚臺,可有熱愛祖國的熱誠?中華民國身為弱國,又為何如此慷慨,將抗戰無數軍民鮮血的代價,棄如敝屣?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