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因觸犯「港版國安法」而被抓怎麼辦?
我國行政院6月30日對中國通過「港版國安法」發表聲明,提醒國人注意「港版國安法」實施後赴港可能產生的風險。但如果台灣人不幸因此法被構陷入獄,目前僅能夠參照李明哲案的作法,去向國際社會求援。宋承恩認為,台灣政府需要積極採取救濟行動,不能只依賴台灣本地公民團體發起救援,「找出保護自己國家人民的方法是政府當務之急,台灣要聯合其它國家,逼迫中國願意妥協」。
宋承恩強調,現在全世界所有人都可能面臨觸犯「港版國安法」的情況,台灣人不管藍營、綠營都有被關押的風險,新法在香港落地實施後,「中國也許會先抓幾個指標性的人,引發全球性的寒蟬效應」。
宋承恩表示,「港版國安法」不僅表明香港法治已死,完全被架空,還表示「中國黑手從境外伸進台灣、打壓台灣人的言論自由」。台灣每年至少100多萬人次入境香港,而這些人恐怕陷入自我審查的巨大壓力下。宋承恩認為,台灣人的民主自由受侵害是極大的問題,政府必須靈活且積極解決,必須有法律上的準備,包含對中國實施制裁,以表現對抗惡法的決心。
「台灣人今年初用選票反對『一國兩制』,但我們真正的考驗才要來臨,當惡霸欺凌到我們頭上來,這已經不是不要製造麻煩就好,面對惡法,我們必須採取立場。」他說道。
「港版國安法」涉非香港居民與香港境外活動的條文,包含:
第三十四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第三十六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在香港以外針對香港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