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成立之後,有不少香港抗爭者詢問台灣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協助,卻獲得了否定的訊息,這已經在香港一些公開網路社群平台傳開了。」江旻諺表示,政府還沒有為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立下救援行政工作的細則,基層公務員也無所適從,他呼籲行政單位應盡快出台「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施行細則」,訂立明確申請流程,保障尋求庇護者的行政救濟權利。
「港版國安法」散布恐懼,台灣人應該這樣克服……
近幾年,中國一直利用其強大的經濟與市場優勢,迫使公司行號、明星藝人對敏感議題沉默,「港版國安法」出台後,強迫沉默的壓力更大了。該法第38條指出:「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在香港以外針對香港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意味著,台灣公民若透過文字、影像、言論或實際參與等舉動,去抨擊中國及聲援香港抗爭,日後過境香港,恐怕都有「觸法」危險。
陳玉潔表示,「港版國安法」第38條的最大用意就是要造成「全球性的自我審查」,「讓你感受到,無論身在何處都被中共法律管制的恐懼感,但這也表示,我們最大的敵人其實不是中共,而是心中的恐懼感,所以我們要避免被恐懼感淹沒。」
關於台灣如何克服這條法律帶來的寒蟬效應,宋承恩指出:「『港版國安法』確實保留了很多不確定性,這個不確定性就是其威嚇的最大來源,我們可以事先分析這條法律有多危險,但不要過度誇大其風險,否則等於免費替它宣傳恐懼。」
面對恐懼,更應該勇敢,江旻諺提到去年何韻詩來台遭到潑漆時,強烈地要求開記者會譴責暴力,「何韻詩那時候說,如果連備受媒體關注的名人都受到潑漆,如此狼狽,那麼其他毫無媒體關心的在台港人,如果受到攻擊,也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因此她認為自己必須站出來譴責。」
吳介民表示,「港版國安法」像是一顆試金石,中國正在觀察台灣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反應,「它如果等到可以進犯的訊號,那麼下一步就會針對台灣」,所以台灣不能因為被恐嚇就綁住自己的手腳,「如果中國只靠制定一條法律,就可以使整個地球噤聲,那麼它統治世界的成本未免也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