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的打擊對象無所不包,我這個外國人採訪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大學生、與主張雙普選的民主派議員見面,是否會被中共定義為危害國家安全,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呢?
中共制定《港區國安法》以來,我跟在香港的日本投資家密切討論香港的未來時,大家最感興趣的是「二〇四七年問題」。
自從習近平政權成立以來,尤其是二〇一四年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提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制權」前後,關注中國和香港動態的日本人開始認真觀察和評估:「二〇四七年會不會提前到來?」
「言論不自由,不可能持續發展」
換句話說,香港做為不同於中國大陸的資本主義體制能否持續到四七年?中共會否遵守香港《基本法》承諾的「五十年不變」政策?《港區國安法》的推出迫使日本人進一步思考這些影響亞洲秩序和未來的問題。
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憲政體制下,香港跟中國大陸相較最大的優勢就是其信用程度。為什麼海外投資家願意把亞洲重要基地設在香港,透過香港跟中國大陸做生意?因為香港擁有不同於大陸的制度和價值觀,才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言論自由和司法獨立,其他像是自由港、零關稅、國際化環境等,均是在這個制度和價值觀的前提下才有實際意義。如一名日本知名證券公司的社長跟我說:「一個言論不自由的社會,不可能實現持續發展。」
中共在審議和推出《港區國安法》的過程中,不斷強調該法打擊的對象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人,有了國安法,可以確保廣泛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這一主張和邏輯是值得商榷的。
《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特區政府對於市民的一些行為警告「可能違反國安法」,包括民主派於七月十一日至十二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的初選、市民舉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合唱〈願榮光歸香港〉等。在我看來,大多數民主派人士和市民是希望在「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下,保護香港原有的自由,爭取未有的民主,而不是實現香港獨立。
然而,從《港區國安法》打擊對象的角度來看,關鍵不在於這些人士和市民的真實想法和實際行動,而是中共如何理解和定義它(香港特區政府在這個議題上無任何話語權和決定權);換句話說,中共的理解方式和定義標準才是決定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未來,也就是四七年大限的關鍵因素。
我最近觀察香港形勢的最大擔憂,即中共越來越從統治大陸的角度和標準來看待和治理香港社會,特區政府也完全接受和迎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