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決方案:
(一)解決雪隧回堵問題:
1.從雪隧道口至頭城交流道約1.5公里,限制只有大型客車及滿載小型車出隧道口以後,得以行駛路肩,並強制在頭城交流道駛出,其他在高速公路車道內車輛,繼續正常行駛,至次交流道以後,始得駛出高速公路。
2.從頭城交流道至宜蘭交流道7.2公里,開放路肩共三線道,瞬間即可以疏導可能回堵雪隧的1.000以上車輛,而且限定外側車道及路肩車輛,在宜蘭交流道強制駛出。
3.車輛出宜蘭交流道,行駛匝道至平面美宜路,現行作業限制車輛不能左轉 壯圍,所以車輛出匝道口,首先要在宜美路口等紅綠燈號誌,通過後需要再往前開200公尺,在迴轉道迴轉以後,回宜美路始可右轉,此作業造成車流的四個打結點。若是改以在美宜路與191號縣道,大福路三段口,及環市東路三段口等三路口,改設置「環行交通系統」,配合2至3名警察指揮,並且暫停這些路口交通號誌燈作業,讓車流保持不會停止,如此車輛即不會回堵高速公路。
4.原計劃在頭城交流道出口至礁溪頭城的車輛,改在宜蘭交流道出口後,循台9線駛回礁溪;或是與其他往宜蘭員山車輛一樣,繼續引導循公速公路高架下面的191號縣道前行,在191號縣道與縣政大道交义口,亦暫停交通號誌燈作業,路口改設置「環行交通系統」,東西向車流皆可以快速轉至六線道的縣政大道,而不至於回堵,而且可以增加宜蘭市的觀光人口。
5.羅東交流道管制方法類推。
(二)「建立高速公路最適行車速度告示系統」,全線車流不怠速:
依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0.06.08管字第1006004726號函,有關「國道五號北上交通管理改善措施報告」一(二)說明,高速公路局已規劃完成,利用自動車牌辨識系統(Automatic Vehicle Identification/AVI,自動計算同一車輛在兩偵測器間之實際旅運時間,坪林行控中心並可以據以觀察比較,不同交流道行經地方道路與國道五號之旅行時間,為調整各入口儀控控制時間),期能控制北上入口匝道車輛,進入主線時間,達到整體旅行時間最適化。
在歐洲很多國家之城市,尤其荷蘭。在高速公路易塞車路段,亦利用AVI偵測器系統,及各式測速器偵測各路段行車速度情形,每隔10公里,建立「最適行車速度告示牌」,告知駕駛人下一路段最適行車速度,以取代原來最高最低速限管制。該最適行車速度管理系統,可以防止前路段已出現怠速時,因後方車流突然增加,而形成塞車點的現象。若高速公路局可以利用該系統,除用於「入口匝道儀控管制」外,在國道五號全線亦建立「最適行車速度告示系統」,以解決嚴重塞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