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七股沿海土地資源保護協會理事長楊惠欽屢屢在審查現場內外發言、抗議,就是為了維護漁民的權益,因為漁電共生開發忽略了經營者的聲音,而光電廠商尋地種電,漁塭租金水漲船高,漁民要搬家也無處去。
七股的漁民大多沒有自己的魚塭,而是承租地主的土地養殖,地主同意開發後,漁民擔心魚塭覆蓋太陽能板後將影響水池日照、太陽能板洗劑將造成土壤或水質汙染,更重要的是產量和收入恐怕無以維持,影響漁民生計。
別於環評:區域盤點先於開發申請
在目前沒有任何法規限制的狀況下,七股四案仍在今年五月通過審查,漁民的疑慮仍未獲解決。李翰林就提到,布袋鹽田光電案深具操作示範模式,但僅是單一案例,必須類推到其他案例的先期規畫模式,才有可能地面型光電的整體問題。
為因應太陽光電與環境生態的衝突,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中華鳥會等環保團體長年倡議「環社檢核」,並於今年二月嘗試提出草案,而據了解經濟部已在今年四月擬定初步草案。環社檢核究竟是什麼?
首先環社檢核分成「環境衝擊審核」及「社會影響審核」兩大部分。根據NGO版建議的流程,可分成五個步驟:重大議題快篩、環境與社會調查、收集地方議題、檢核結果及減緩策略寫入計畫,最後再由政府進行電業籌設許可審查。
環社檢核與環評最大的不同在於,環社檢核應在提出開發申請前進行,業者及政府在選擇施工區位前就應先透過公開資料的圖資進行基本套疊,避開敏感及爭議區域,並在過程中積極落實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
至於環社檢核到底要考量什麼呢?環境衝擊的部分包括區位環境、棲地類型、侵擾調適與調適對策;社會影響的部分包括鄰近土地使用、公共建設與服務、居民租戶的生計經濟、原住民傳統領域及文化景觀保存。
據了解,根據經濟部的規畫,環社檢核將由南部縣市的漁電共生專區試辦,未來農委會將先協助圖資套疊,盤點出較無疑慮地區,接著由地方政府向農委會提案,通過後由光電業者辦理審核、開發案場,最後再由經濟部審查結果,准駁電業籌設許可。
七月上旬,農委會特別召開記者會,陳吉仲宣示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優先推動屋頂型畜電共生,對於各種農地種電樣態將加嚴管制,原本三十公頃以上才需送中央審查的規定,將下修至兩公頃。
另外,未來也將修正「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漁電共生專案計畫當中,地主與養殖業者必須是同一人,或者雙方都須同意才能申請架設光電。農委會已與民間團體合作套圖,盤點出近八千公頃、適合施作的非生態敏感地區。
「最大不穩定來源就是政策反覆」
在一場環保團體、太陽光電業者、曾文生及陳吉仲都出席的公聽會上,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理事長蔡宗融就直接批評:「改變遊戲規則臨時踩煞車,沒辦法建置完成,最大不穩定來源就是政府政策的反覆無常。」
來自環保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研究員吳澄澄認為,環社檢核機制對業者也是保障,農地變更政策轉變後,期待營農型光電繼續推動,建立示範點;而經濟部自四月公告環社檢核草案後,卻仍未宣布實施,應說明具體時程並盡快公布,以利建立農電共生討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