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哀香港─台灣必須發出強烈訊號!

2020-08-1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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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10日上午被香港警方上銬帶走。(美聯社)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10日上午被香港警方上銬帶走。(美聯社)

美國祭出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等中港十一名人士後,中國相應制裁十一名參眾議員在內的美國人士,中美對抗以香港為祭品,就在美國衛生部長艾薩訪台同時,香港特區政府發動警網,逮捕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的九人,同時侵入壹傳媒大樓進行搜索,這是黎智英一年之內第三度被「逮捕」;香港記協痛斥:這是第三世界才會發生的事。(註:十日晚間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亦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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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熟悉自由空氣(即使沒有民主)的香港而言,這確實是史無前例「震懾人心」之舉。重砲手《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不出意料地發文,盛讚港府此舉傳遞一個強烈訊號:港區政府沒有被美國一制裁嚇倒,「展現了硬骨頭」;胡錫進用了一百年前民族主義的形容詞套在黎智英頭上:「漢奸」,並指「對所有敢於以身試法的漢奸賣國分子進行依法打擊」。

胡錫進說對了,港府的確傳遞了強烈訊號;胡錫進說錯了,港府傳遞的強烈訊號,不只一個:

第一,港版國安法的確是摧毀香港的惡法,香港的生活方式從此面目全非;

第二,如果胡錫進能代表「北京姿態」,正足以顯示專制與民主猶如水火不相容的矛盾,而專制政體永遠無法理解做為人生存的基本尊嚴─自由;

第三,法律不溯既往是最簡單的法治原理,用中國人的話講,任何措施不能「不教而殺」,港版國安法通過時,港府亦曾聲明該法適用通過後的行為,搜索媒體逮捕黎智英等人,不折不扣是「溯既往」之舉,證明全球民主國家對這套國安法的不信任,具有十足的理由;

第四,北京對黎智英恨之厭之,就算黎智英有違反國安法之舉,黎智英開餐廳的兒子何辜?這不是「依法打擊」,相反的,這是封建皇權才有的「抄家誅族」之舉,任何現代法治都不能允許父有過子連坐的做法;

第五,所謂「漢奸」,那得「賣國」,對包括黎智英在內在香港民主人士,所爭取的不過是港人更體面、與國際民主接軌的生活方式,這是「愛港」,而非「賣國」,進一步說,如果港人能爭取到些微自由民主的空氣,以為中國之範式,那絕對是「愛國」,而且是「愛中國」,何來賣國之說?

胡錫進之言,正反映中國人在一黨專政的體制下,縱使經濟開放漸次享有富裕的生活,或爭取富裕的機會,但始終不知「體面」為何物;活得自由有尊嚴,就像陽光空氣與水,那是人性的基本需求,不是金錢可以取代。台灣對民主有驕傲感,即使眾聲喧嘩不時令人煩躁,比方美國衛生部長艾薩來訪,與蔡英文總統會面致詞時,「習以為蔡」的口誤,朝野都能吵半天;香港對自由有光榮感,即使國共在港「鬥爭」半世紀,都沒能阻絕香港的多元化,並疊累一代又一代香港人的歷史記憶;北京不懂港台,因為他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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