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父子骨肉相連。但是很奇怪,在劉曉波患病至去世之時,沒有任何媒體提及劉與前妻陶力的兒子劉陶。就連「說了算」的大伯劉曉光,也隻字不提這個親侄兒。他們有什麼難言之隱,又忌諱什麼呢?
其實,劉曉波本人對這一點很坦誠。不管是在他寫的《獨白》一書裡,還是在與朋友談話中,他多次充滿感情地談到「我兒子劉陶」。1999年10月7日,在勞教期滿出獄的第二天,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谷季柔採訪了劉曉波,在專訪中,劉曉波談到他在獄中怎樣思念妻子和兒子。
為什麼一到劉曉波離世關頭,人們就把死者唯一的親生骨肉給忘記了?在最重視親子血緣的中國決定火化海葬,居然不問兒子意見就快速給辦了,這是不是剝奪兒子的遺體安葬權?
有人說,這可能是因為離婚後,劉曉波與兒子沒來往。但是,無論父子是否聯繫,按照中國法律,兒子和妻子都在繼承死者利益第一順序內,劉大哥在決定海葬前必須先尋找侄兒徵求同意。如找不到侄兒,大哥應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法院登報公告三月後,如劉陶仍未出現,才能依法由遺孀劉霞決定怎樣安葬。
也許劉家曾找過早已隨母定居美國的劉陶,也許劉陶本人不願介入父親的喪事,不願再與劉家有什麼聯繫。我們湖南莫家曾有同樣的例子。二十多年前我小弟因心臟病去世,弟媳帶走侄兒遠走他鄉,拒絕再與莫家父母聯繫。前年我父母都去世,留下一套房子。親屬們在辦理遺產繼承時,忘記了已故的弟弟那一房人。
然而法律沒有忘記。家鄉辦理遺產繼承的機構查出莫家父母還有一個已去世的小兒子,指出必須找到這個兒子的孩子來參與繼承,如這個孩子本人不肯繼承,必須出具有法律意義的公證書,聲明自己放棄祖父遺產。為此。莫家的親友找人找了一兩年,最後還是由法院公告三個月,才處理好遺產問題。
這樣看來,如果劉曉波的兒子劉陶沒有脫離父子關係的法律檔,也沒有出具放棄繼承父親遺產的公證書,對父親的遺體和骨灰等精神利益,他在法律上永遠擁有安葬權與繼承權。所以,劉曉波家屬最初要求冰凍遺體等待親屬前來,是一種合理合法的要求。
政治迫害令無數骨肉分離
有人說共產黨不講法律,為什麼我們要堅持談法律?我說:這是因為「詩的正義」,讓強權者在逼迫親屬侵權得逞後,無法逃避道義譴責。何況我這裡說的是當局自己制訂的法律。
同時我們要看到,劉曉波父子多年不來往,其中一個原因,是政治迫害導致婚姻失敗,政治株連導致父子遠離。很多異議人士都有相同的命運。
劉曉波在八九後與陶力離婚。在《末日倖存者的獨白》一書中,他曾反省說:「無論是在我們沒有離婚時,還是在我們離婚時,我都對不起她。……我參與『八九抗議運動』的風風雨雨,也始終令她懸著心;在驚嚇中度過了我回國後的日日夜夜。」
劉曉波還曾提及,陶力當年力勸他不要回國參加民運,並撤離廣場不要絕食。劉曉波說:「我從事民權運動,得到了美名。陶力呢?得到的無非痛苦、驚怖、焦慮。」後來陶力與兒子移居美國,隱姓埋名,從此遠離政治
政治本來是管理眾人之事,但在中國的現實裡,政治卻毒如蛇蠍,導致無數的家庭分離,父母子女失散的悲劇。
作為劉曉波的大哥,劉曉光應該知道,他的三弟心中有著不能與兒子相聚的痛苦。他應該要求冰凍三弟的遺體,爭取侄兒前來瀋陽參與父親的葬禮,和繼母劉霞一起決定父親遺體的安葬問題。這樣,劉曉波的地下之靈也會感到安慰。
但劉曉光沒有這樣做。他原是進出口服裝公司和幹休所的幹部,是仍然忠於體制的退休官僚。據說,他不認同三弟的人生選擇,常常埋怨三弟,彼此很少來往。這種兄弟關係,被稱為「最親密的陌生人」。
物傷其類,劉曉波病逝後的這一幕滑稽劇令我們尤為傷感。在我們海內外異議人士的家庭裡,誰沒見過這一類的「最親密的陌生人」呢?
補記此文的內容曾在推特上分散貼出,艾曉明教授覺得我說得有道理,建議我寫成一篇長文。恭敬不如從命。
*作者為旅居瑞典的中國作家。本文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