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所乘坐的遊覽車於國道五號發生翻覆意外,造成嚴重死傷,是台灣國道交通史上最慘重的事故,事發後引起社會關注及政府的相關檢討。對此,交通部在今年4月表示將迅速研擬大客車乘坐的相關修法,近日修法草案出爐,未來將規範大客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全車4歲以上乘客皆須強制繫上安全帶。本草案預計在今年底前送到立法院審議,修法通過後也將馬上實施。
歐盟大客車多強制乘客繫安全帶
有鑑於今年初發生的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翻覆意外,當時造成33死11傷的悲劇,交通部於事發後,蒐集國外大客車強制繫安全帶等相關規範,參考歐盟地區除市區公車外,其餘大客車多強制乘客繫上安全帶的規定,以此做為修法的研擬方向。
由於蝶戀花事件造成社會譁然,激起大眾對於遊覽車司機的勞動狀況與條件、旅遊及運輸的產業環境問題、以及乘客相關安全規範的討論,交通部4月底即表示,預計於三個月內與相關單位盡速完成修法,而最新修法草案也已在近日出爐。
現行法規僅部分座位強制繫安全帶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目前只規定大客車駕駛旁的座位、前後車門及安全門後的第一排座位、最末排正中間座位、以及其他前方未設座椅的座位等區域須強制乘客繫上安全帶,其餘座位區未強制規範;而違規者在一般道路可處以1500元罰鍰,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可處以3000至6000元罰鍰,駕駛若已盡告知義務而乘客仍未繫上,則將處罰乘客相關罰鍰。
交通部表示,根據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經驗來看,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有繫安全帶的3.6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為有繫者的2.7倍,因此有繫安全帶較能保障乘客安全。
預計年底前完成修法 全車強制繫上安全帶
未來修法後,大客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全車4歲以上乘客皆須強制繫上安全帶。交通部表示,多數歐盟國家對於無站位設計且要行駛高速公路的大客車,皆規定4歲以上乘客須繫安全帶;而未滿4歲孩童由於體型較小,須配備兒童座椅,繫安全帶時才能有效保護,但要求大客車都配置兒童座椅有一定難度,所以決定跟計程車一樣,從法規上排除未滿4歲小朋友強制要繫安全帶。
至於罰則部分該如何訂定,後續還會送至行政院及立法院進行相關審議與討論。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修法主要是為了安全,而不是要處罰民眾,所以會先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法源上要求會上高快速道路的大客車,必須盡到提醒民眾繫安全帶的義務。
而全車強制繫安全帶之修法,目前還在等待包含電動自行車規範等案子處理完畢後,一併送至行政院。在立法院方面,雖然立院下個會期的主要重點在於政府預算,排入修法草案較不容易,不過也有委員會針對該議題提案,屆時可併案處理,目標年底完成修法並實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