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稽察遊覽車、旅行社業者,違規最多的是這項 

2017-05-0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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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動局等機關,檢查42家遊覽車業者,13家旅行社業者,兩者最多的違規情形都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市勞動局等機關,檢查42家遊覽車業者,13家旅行社業者,兩者最多的違規情形都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資料照,顏麟宇攝)

自蝶戀花旅行社於2月13日發生翻車意外後,台北市勞動局等機關啟動「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發現廣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和平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違規情形最為嚴重,如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未依法給予勞工例假、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及未依法給予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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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動局與公路監理、勞保、觀光消費等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啟動「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共檢查42家遊覽車業者,13家旅行社業者,抽取105年7至12月份期間資料,檢查結果陸續出爐。

違規第一名: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分析結果發現,廣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和平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各違反《勞動基準法》5個條文最多,進一步分析違規最多的法條前3名,第一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6項。第二是未依法給予勞工例假,違反《勞基法》第36條,最後則是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及未依法給予加倍工資,違反《勞基法》第38條及第39條。

針對司機靠行情形為業界極為普遍現象,本次查察42家評估為丙丁類遊覽車業者,半數以上都有靠行司機,因此該類司機的勞動條件更難落實法令規定。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遊覽車客運業管理手冊,每位司機最多得同時登記於5家遊覽車公司,而司機與何者為實際僱傭關係不明,對司機權益保障影響很大,值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視、檢討。

旅行業者也違規,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

其次,檢查13家旅行社業者勞動條件發現,最多的違規情形也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6項為。其次是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及未依法給予勞工例假,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及第30條第6項。北市勞動局建議,旅行社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將旅行社違反相關法令情形,列入年度評鑑參考。

北市勞動局表示,遊覽車業者和旅行社業者具有共生共利的複雜關係,而現行法令制度與目前業界經營生態亦多有落差,為保障勞動權益,北市勞動局將繼續推動監督檢查及輔導措施,且將建議中央審慎處理公路法規之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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