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紗反悔了可以解約嗎?婚攝爭議多 原來都是因為這個漏洞…

2017-07-3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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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業者與消費者雙方缺乏共識,婚紗業迄今仍訂不出「定型化契約」。(顏麟宇攝)

由於業者與消費者雙方缺乏共識,婚紗業迄今仍訂不出「定型化契約」。(顏麟宇攝)

小威30歲,與女友交往多年,準備今年結婚,小倆口歡天喜地在婚紗攝影博覽會訂購一套總價1萬9999元的婚紗攝影專案,現場預付訂金5500元,但事後考量整體婚宴成本壓得他們喘不過氣,因此決定割捨拍攝婚紗,要與業者解約,沒想到這卻是一連串噩夢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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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與業者簽訂的預約單中敍明,若中途決定不拍了,可將5500元訂金改為量身訂做西服一套。不過小威考量到結婚的成本太高,因此希望能夠拿回現金,他在與業者溝通時表明,可以接受業者扣除1500元作為手續費,只退還4000元,但業者認為應依照當初合約協議的內容,將5500全數轉作西裝訂製,不得退還。雙方相持不下,小威只好申請市政府的爭議協調。

20170728-風數據,消費爭議專題,婚紗攝影店面。(蘇仲泓攝)
拍攝婚紗是新人一輩子的甜蜜回憶,但如果產生消費爭議,美夢可能就會變成噩夢了。(蘇仲泓攝)

調解會上,小威堅持扣1500元、退4000元的想法,業者則聲稱,現行「定型化契約」(實為「參考範本」)中有供參考條件,業者可收取總金額的20%為定金,因此,以總價1萬9999元計算,業者應可獲得4000元,雙方均不願退讓,北市府商業處的協調人員也無能為力,只能在一旁勸說小威「訂單內容已經很優惠了」。

一般在這樣的消費糾紛中,政府訂定的「定型化契約」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因定型化契約是以法律的高度,詳定了「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如果消費者與業者所簽訂的定型化契約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就視為無效;即使定型化契約中未記載政府公告應記載的事項,這些事項依法仍屬於契約內容,受到法律保障。因此,「定型化契約」可以視為行政權為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爭端而積極介入的作為,也對消費者多了一份保障。

20170727-風數據,消費爭議專題,婚紗攝影。(顏麟宇攝)
婚紗攝影的消費金額高,從簽約到真正使用過程中的變數多,因此容易衍生消費爭議。(顏麟宇攝)

婚紗業僅有定型化契約參考範本 不具法律強制力

依《消保法》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採用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萬一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並不公平者,《消保法》也明定此種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另外,雖然《消保法》規定個別磋商訂定的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牴觸時,將優先適用個別磋商之約定,但是如果定型化契約條款較個別磋商條款更有利於消費者,而消費者在訂定個別條款時並不知情,則仍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做為雙方權利義務之依據。

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受到公平對待,然而,令人頭痛的是,婚紗業別由於業者與消費者雙方缺乏共識,訂不出「定型化契約」,雖然政府單位數度找來兩造團體,試圖協商出一個標準化契約,但婚攝的消費金額高,從簽約到真正使用過程中的變數多,一旦解約時該收取的訂金比率等都談不攏,因此,只能一直沿用無法律強制力的「契約範本」,若有一方不願意遵循,另一方一點辦法也沒有,爭端也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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