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瑞典化學家、工程師和實業家,是黃色炸藥和引爆裝置在宣傳、生產、銷售方面最早和最傑出的組織管理者。諾貝爾一生沒有子嗣,他留下了一份遺囑,決定將全部財產用作科學文化獎勵基金。這就是舉世聞名的諾貝爾獎金。
諾貝爾基金會委託相應機構向諾獎得主頒發三項獎勵:金質獎章一枚、獎狀一份、獎金一筆。獎金的數量視基金會的收入而定。一個多世紀以來,由於基金會經營得當,基金不斷增值,使獎金的單項份額增加到一百多萬美元。
這筆獎金,說多也多,說少也少——對普羅大眾來說,是一筆天文數字;對超級富豪李嘉誠以及中共太子党家族來說,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數字。北京評論家許知遠寫到一個有趣的細節——「『你知道嗎,它的獎金有一千萬人民幣,可以在東二環買一套最好的房子』,我的一個朋友試圖向一位計程車司機解釋劉曉波是誰,諾貝爾和平獎又是多麼有價值。」而在香港,這筆獎金的購買力又大打折扣,香港評論家林沛理寫道:「諾貝爾獎頒發給得獎人的獎金全球最高(一千萬瑞典克朗,約一百四十萬美金),但還不夠在香港買一層虛有其名的所謂『豪宅』。」
和平獎向人權獎方向的演變
一百多年來,諾貝爾獎被認為是全球範圍內最權威的獎項。而和平獎的地位又比其他的科學、文學、經濟學的獎項更為崇高。人類有史以來還沒有哪個榮譽,像諾貝爾和平獎那樣,自從頒發以來,逐漸建立起近乎「上帝般」令人敬畏和仰望的權威。
當然,並非所有的頒獎都是恰當的,特別是一些政治領袖的獲獎頗具爭議。比如,一九七三年的和平獎頒發給美國國務卿基辛格和越南共產黨領導人黎德壽、一九九四年的和平獎頒發給巴解領導人阿拉法特、二零零二年的和平獎頒發給美國前總統卡特、二零零七年的和平獎頒發給美國前副總統戈爾、二零零九年的和平獎頒發給美國現任總統奧巴馬等,不一定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但總體而言,絕大多數獲獎者,尤其是那些致力於反對戰爭和暴力、實現人類平等與公正、從事人權與自由以及人道主義工作的人士,都是實至名歸、當之無愧的。法國有先賢祠,法國的名流最大的夢想是死後進入先賢祠;而諾貝爾和平獎就一個全世界所有國家和民族的「先賢祠」,其得主依然在世的時候,便是已經或正在改變歷史的偉人。
經歷了兩次慘絕人寰的世界大戰之後,隨著「和平」的內涵與外延的不斷拓展,「和平」與「人權」兩大價值變得緊密聯繫、不可分割。二十世紀後半葉以來,「和平獎」逐漸向「人權獎」傾斜,獲獎者中的許多都是人權事業的先鋒:一九六四年的和平獎得主是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一九七五年的和平獎得主是蘇聯人權活動家薩哈羅夫,一九八零年的和平獎得主是阿根廷人權活動家埃斯基維爾,一九八三年的和平獎得主是波蘭團結工會領袖瓦文薩,一九八四年的和平獎得主是南非宗教領袖圖圖大主教,一九八六年的和平獎得主是猶太作家威塞爾,一九八九年的和平獎得主是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一九九一年的和平獎得主是緬甸民主運動領導人昂山素姬,一九九二年的和平獎得主是瓜地馬拉人權活動家門楚·圖姆,一九九三年的和平獎得主是南非黑人領袖曼德拉,二零零零年的和平獎得主是韓國政治家金大中,二零零三年的和平獎得主是伊朗人權律師艾芭迪,二零零四年的和平獎得主是肯雅社會活動家旺加里·馬塔伊……從這張名單中可以看到,諾貝爾和平獎已經成為推動全球人權進步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