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台灣解嚴30年來,儘管社會擺脫威權的壓制獲得喘息,但在發展之餘,結合政治、經濟與社會總體產出的績效卻日益不彰,這是台灣朝野政黨必須共同承擔的共業。客觀來說,台灣如今的局勢處境不被外界看好,日益窮困,但還未窮到只剩下民主的地步,當台灣內部早習慣站在民主的基礎上,徐圖凝聚各項發展的共識時,也必須體認到「民主不是萬靈丹」,民主實際存在走回頭路的可能。如此,台灣才不會陷入以為民主萬能,卻萬萬不能的末路。
一言以蔽之,解嚴30年的具體意義即謂台灣民主化30年,從世界各國的民主化經驗來看,台灣內部上下須慎防「民粹奪權」成為台灣民主「另類代價」的問題,亦須遏制持續的撕裂,影響到民主的實質,以及共識的構建。
放眼波士尼亞、伊拉克、阿富汗等「民主的發展中國家」,過去在建立新政府的時刻,一時間所有的百姓幾乎都熱烈主張並要求施行全面選舉,但選舉的結果並沒有讓他們走上預期中民主的坦途。所以,決定民主質量的要素,顯然不單單是政權結構的問題,除了是沒有理解到選舉僅是民主的工具意義外,人民的思考並未與之民主內化,甚或存在其他更強烈的政治文化影響時,都會考驗民主政體的運作效能。
簡言之,民主的意義並非「存在了選舉,就成為了全能的民主政體」,從俄羅斯的普丁(Vladimir Putin)到土耳其的艾爾段(Recep Tayyip Erdogan )的專制統治到擴權延任的例子,都能得到印證。
回頭檢視台灣在解嚴、民主化後,權威鬆綁,單一的權威不再,國家能力實質下降,台灣多元、開放與民主的善果,反而讓其後各項改革的進程緩慢、窒礙。不論是哪一黨執政,似乎都擺脫不了「改而不能革、議而不能決」的施政沉疴。這是台灣民主化後需要進一步克服的障礙。
「威權復辟」尤須警惕
由此看來,台灣儘管迎接了三次政權上的和平轉移,看似度過杭廷頓(Samuel Huntington)所言從威權解體、民主轉型,最後民主鞏固的階段,但民主深化實是一個長時的過程,對於近年來,台灣內部多次提出尋求體制內改革的訴求,徐圖解決問題之餘,亦當避免釀生更多衝突,否則衝突面一旦擴張到一定程度,損及人民對民主的信心、傷及民主內涵,只會是適得其反的結果,倘若同時間的經濟表現顢頇,則更會加速人民對於民主體制的不信任。環顧如土耳其、烏克蘭等近年「民主反潮」、「威權復辟」的例子,台灣自當引以為戒。
回顧從廢除萬年國大,到全面改選立法委員,再到落實總統直選,擁有全面的選舉權,是台灣民主化工程給予台灣人最大一項標誌性的榮耀。但台灣內部多年來其實也在反省、也在問,何以民主的代議政治走了30年,台灣的國會還是上演摑掌、水球齊飛的荒唐事?
追根究柢,選舉只是執行民主代議政治的一種機制,背後意味著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間「委託與代理關係」的建立,但是當這段關係缺乏信用與監督維繫時,這套極具賦權意義的制度便只是流於形式,只能在程序上滿足民主的低標,卻不能「保固」民主價值被落實,或其結果必然增益社會整體福祉。這是台灣在解嚴、民主化30年後,朝野各界與社會始終瞭解,卻也始終懸而未決的問題。
或許一直以來,外界總是站在價值的高地,直觀地去質疑、批判政治人物各項積非成是的作為,卻又鄉愿莫名,一再忍受、麻痹於言行反覆的政客統治國家。說到底,台灣民主化後種種發展窒礙的問題並不純然在於存在著口無遮攔、缺乏政治誠信的候選人;而是人民最終在象徵代議政治的選票上,圈選了這些人。
*本文原刊《多維TW》月刊021期。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