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總結會議將在12日舉行,司改委員張娟芬已要求處理與改革檢察體系相關的提案,因為這些提案在第3分組表決時,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律師陳重言先後退出國是會議,表決門檻卻未隨之調整,結果表決未過半,沒有成為分組會議結論。籌委會已同意處理張的提案,陳3日指出,他將出席總結會議,他當時是「退席」,而不是「辭職」,不影響計票方式,總結會議不應該讓不該翻案的翻案,他將會出席,盼能確保之前的議決結果。
陳重言:是「退席」不是「辭職」,總結會議將出席
根據指出,籌委會7月10日確定總結會議的日期後,幕僚隨即通知包括林鈺雄、陳重言在內共101位委員,林鈺雄已經回覆,他不在國內,將會請假,而陳重言說,他會盡量出席。陳重言3日受訪時明確表示,他會出席。
第3分組在4月底進入討論與檢察體系相關提案之際,林鈺雄、陳重言相繼退出,並砲轟司改國是會議,包括定位不明、籌委會決策黑箱、議題超載等;不過,推動檢察體系的制度性改革,以期讓檢察權的行使能擺脫不當政治干預的委員曾說,法務部及檢查體系運作包括林、陳等人到該組,目的是為力阻這些改革提案,他們的退出也是為了打擊司改國是會議的正當性,讓改革難以推動。
張娟芬:林、陳退出,表決門檻未重計影響5案,總結會議應處理
根據總統府幕僚單位整理,向總結會議提出的提案共10案,其中有2個是張娟芬的提案。她質疑,第3分組當時開會時,未即時認定林、陳已退出國是會議,仍依原本的表決門檻決定提案的表決是否過半,影響到建立權責相符的檢察體系、推動防止檢察官濫權等相關提案的表決成敗。第3分組的原始委員有20人,依《分組會議議事規則》,表決門檻11票,議案表決差1票即過半時,主席得加入投票。
張娟芬指出,第5次會議時討論制定《檢察官法》、《檢察署組織法》這2個提案,林鈺雄已宣布退出,表決門檻應以19人的半數、即10人計,而這2案均獲得9票支持,主席當時應表示意願,才算完成投票程序,但當時卻以11票為門檻,她主張,這2案應在總結會議討論;此外,在第1次加開會議時,陳重言也已退出,委員人數應以18人計,有1項主張針對有重大程序或實體面違失的起訴或不起訴案件,研議追究其承辦檢察官、負監督責任的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及該檢察署責任的提案,獲10票支持,應列為會議結論,還有2項獲9票支持的提案,也應屬未完成表決程序,她要求總結會議也必須處理這3案。
同組司改委員、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也有一樣的提案。據了解,籌委會在7月10日的會議中,確認總結會議的議事規則,引用《分組會議議事規則》第28條,認定只有成為分組會議結論的提案,才能成為總結會議討論的標的,委員可以提案否決、加註或補充不同意見,因此決定,張的提案不是分組會議結論,不能在總結會議討論。不過,經過張的爭取,籌委會近日已改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