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文課綱」再次引起爭議,我們能否撇開文言/白話比例的爭論,問一個最本質的問題:如果我們能再活一次(如同我們的小孩一樣),我們會希望有怎樣的國文教育?
先從一個極端不同的例子來看:歐美的語文教育常常甚至是沒有課本的,他們的教材常常就是文學經典。這樣的閱讀量是大大超過我們的課本的。他們可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的文學,正是他們文化中的精髓,而這種歐美文化一直到現在都持續不輟的。舉例來說,「傲慢與偏見」、「包法利夫人」在處理近代化過程中男女自由戀愛及其後的家庭問題;高老頭在處理資本主義過中人的金錢與道德的關係;罪與罰在處理上帝死後個人的道德問題(也可以說是個人主義問題),悲慘世界在處理法律與正義的問題。這些問題和現代人的處境息息相關,學生在閱讀及討論中很可以和自身的生活處境扣上關係,從中同時滋養文化涵養也培養出自身看法。
台灣的「國文課綱」爭議,正好反映台灣的文化斷裂,或者是多元:我們有傳中國文化的傳統,也有新興崛起的台灣文化,同時我們又處在歐美強勢文化之下。國文教育不能提供我們自由戀愛與家庭的借鏡,不能提供我們在資本主義社會中金錢與道德間的權衡,不能提供我們在卸除了傳統(儒家)道德後的個人應該如何而活的倫理學問題(有別而又共同於西方卸除了宗教的道德),不能提供法律與正義間的關係。總之我們的國文教育沒能提供我們現代生活的文化準備。於是,有些人集結起來高喊我們的欠缺哲學教育,有些人高喊我們欠缺品德教育,欠缺性別教育(因此呼籲拿林奕含的書當教材),其實我們缺乏的正是好的文學教育。
於是,我們高中大學入學考試的作文,多是不需要嚴肅思考的抒情式題目,像是「彎腰的郵筒」、「雨季的故事」,而不能像法國哲學會考那樣的嚴肅紮實。當年政府高層有感於資本主義社會中的道德淪喪,推出「中國文化基本教材」,以及當今推廣的「品格教育」都是下錯了藥方。我們的課綱、課本或是「核心古文四十篇」,像極了過去科舉考試所規範的四書五經。那是統治者希望的文化道統,而這種規範正被聯考制度複製沿襲了下來。
我們需要怎樣的國文教育?這在台灣真是一個大哉問。因為這涉及到台灣如何消化、理解以及重新詮釋、鎔鑄所有的文化傳統:中國的、本土的以及西方的。我們缺少的是類似於義大利的文藝復興以及日本的明治維新(文化上的):一種重新鎔鑄傳統、本土及外來文明的文化運動。台灣就正處在這種危機,但也是開創新文明的轉機上。教育部或課綱小組能否大開大闔地開創新局?我們只能祝福!但君不見,許多等不及改革的,寧可逃離課綱在家自學,或者開啟各式各樣的共學或是實驗教育。這正是我們在做的事。
*作者為全人實驗高級中學 人文社會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