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7)日針對大巨蛋停工一案作出判決,撤銷該案有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部分的停工處分,但與公安無關的部分仍維持停工。今(8)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表示,這是預期中的事、也很合理,並認為如果大巨蛋要蓋,要請遠雄依循安全、合法的原則趕快送件,不需要口水的爭執。
由遠雄負責建造的大巨蛋,因有79處的主要構造與變更核定的建照圖不符,被台北市都發局以違反〈建築法〉第58條第6款,「主管機關發現『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情形時,可以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做出停工處分。
遠雄在2015年時曾對此行政處分提出訴願,但因北市府同意先行報備進場施工項目,訴願機關決定不受理,其餘訴願也被駁回,遠雄仍不服,再提出這次的行政訴訟。而昨日高等行政法院做出的判決指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部分均撤銷,其餘之訴駁回」,也就是僅有涉及到「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的部分被撤銷停工,而其他部分仍繼續維持停工處分。
柯文哲今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對於大巨蛋案的判決結果是預期中的事,由於遠雄是不按圖施工,所以停工,但如果涉及工地安全,像是颱風來了,如板模要釘好之類的工作,本來就是要做的,「是合理的判決」。柯文哲進一步說,如果大巨蛋要繼續蓋,請遠雄遵循安全、合法的原則趕快送件,不需要再繼續口水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