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的大規模拓墾,要從日治時期賀田金三郎的「賀田組」談起。總督府為了開發東部,慫恿賀田著手經營,種下賀田組與東臺灣的淵源。依據一八九八年總督府的指令第一五八五號,賀田組取得花蓮港到臺東之間加禮宛(今新城鄉嘉里村、佳林村)、吳全城(今壽豐鄉志學村一帶)、馬黎馬憩原野(今鳳林鎮萬里橋一帶)、加路蘭(今豐濱鄉磯崎村)間原野兩萬町步(約一九、八二二公頃)的開墾權,相當於可開墾的半數土地。
賀田組的拓墾事業,主要是栽植甘蔗、薄荷、菸草等農作物,製腦、畜牧及移民。事業在挑戰原住民生存空間的情況下開展,因而衝突不斷,特別是採腦事業,終至爆發了一九○六年的「威利事件」。而日本人移民一時也無法適應拓墾生活,移民事業陷入膠著狀態,一九○九年賀田金三郎不得不將拓墾事業的經營權轉讓給鹽水港製糖會社。
對於失敗的賀田農場,總督府的善後處置之一是由政府主導的「官營移民」。原本總督府計畫先在臺東廳南鄉旭町推行官營移民,卻遲無進展,正好一九○八年爆發了阿美族人的七腳川事件,總督府趁機將計畫移民計畫地轉移到七腳川。一九一○年二月在鄰近七腳川社的「荳蘭社」設置的「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吉野村移民指導所」,招致德島縣農戶九戶二十人,正是官營移民的開始。這九戶移民與同年十月新增的五十二戶,合計六十一戶移民居住在宮前部落,一九一一年度一百七十戶、一九一四與一九一五年度各九十六戶,總計移民三百二十七戶,以德島縣人最多,在原本賀田組承租的土地上,陸續開闢形成宮前、清水、草分等村落,是為「吉野村」。一九一三年,總督府在原賀田組「鯉魚尾南方」的未墾地上,接手由臺東拓殖合資會社招致的移民,設立官營的豐田移民村,以福岡縣人最多;又命令會社歸還「鳳林及萬里橋原野」八百九十四甲的土地,開設林田官營移民村。換言之,三移民村都是在賀田組拓墾之上開闢而成的計畫性農村。
這個具有整體規劃性質的農村開闢計畫,留下了特殊的景觀。東部移民村的設置,是在大規模土地相對容易取得的情況下開展。學者黃蘭翔在〈花蓮日本官營移民村初期規劃與農宅建築〉中指出:移民村的規劃設計工作,直接由總督府內的移民課調查係負責,採用學自西洋的計畫手法;又因擔憂臺灣當地的社會治安實情,因此,規劃出住宅地集中、農耕地分布在外圍的棋盤式設計。最早開闢的吉野村,由宮前、清水、草分三個集中的住宅地形成,每一村落由主要幹線以平行或垂直的方向串連起來。吉野村的移民指導所,位於宮前與清水間,包括事務所辦公室、倉庫、菸草乾燥室、醫療所、警察官吏派出所、布教所、學校、飲用水水槽、公共澡堂、監督員派出所、養蠶所、以及宿舍等設施,神社則位於宮前住宅聚落的中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