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民進黨政府也逼人當烈士

2020-12-1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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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偉碩15日收到偵訊通知書,要求他25日到高雄市警察局說明,該案是由衛福部向警方告發,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說,蘇的言論恐造成民眾恐慌,依法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福部根據的是去年才增列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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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食安法的立法目應是如第一條所稱「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因此去年忽然增訂管制食品安全謠言如此空泛條文,本就相當突兀,而衛福部第一次祭出此一條文,更證實蔡政府去年聲稱為了打假訊息、而佈下的層層法網,其實就是控制言論的手段。

衛福部引用時更曲解法令,薛瑞元指蘇偉碩批瘦肉精言論造成民眾恐慌,然而法條原文指的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不實訊息;所謂的損害也許仍待法院認定,但絕非泛泛「恐慌」兩字可以囊括,事實上,造成民眾恐慌的源頭是美豬銷台,而非點破國王未穿新衣(瘦肉精有害)的人;這就像不少綠營人士將豬肉業者生意不好怪到在野黨砲打萊豬,殊不知,如果萊豬不進口,豬肉業者生意又豈會受影響!

行政手段管制言論,衛福部已達到目的

然而,不論衛福部是否刻意曲解法令,不論法庭最後如何判定,行政部門箝制言論的目的已經達到,薛瑞元毫不避諱的說,未來若碰到其他「違法」狀況,仍會持續告發,換句話說,未來誰若還敢批評萊豬,就要有心理準備會遭警局傳喚;這其實是蔡政府壓制異議的典型模式,表面上蔡英文任內也許只因論文疑案對彭文正、賀德芬等人提告,但管制言論其實都不用蔡英文出手,蔡政府真正的殺著,是透過社維法(警察管制言論)、食安法等修正條文(行政部門出手),就可以嚇到多數人、造成寒蟬效應;社維法管制的是一般民眾,食安法則可兼及對付專業人士;長此以往,台灣和中國大概是五十步笑百步,在中國即使民生議題都可能觸怒當局、都可能踩紅線;台灣竟也已走到公共政策不容討論的地步。

蘇聯及中國有一點比右派的威權體制狠,那就是他們絕對不容異議人士成為烈士,昔日被史達林整肅的共產黨高幹都要公開懺悔、自我羞辱,中國不遑多讓,這幾年的被自白事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即使如此,中國今年仍然出現了兩位烈士,一位是年初的李文亮,中國如果早些正視他的通報,新冠肺炎也許不會像今天這樣為禍不斷,年底的則是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港府以腰纏鐵鍊羞辱他,卻更奠定他烈士的地位。

蔡英文今天臉書發文聲援黎智英,不知她是否意識到:30幾年的民主化後,台灣竟然在這個年代讓烈士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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