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觀這一次的三倍券,從二月開始討論,實際到七月中旬才發放,行政效率顯然差很多。而且,在發放的過程中,其做法是每一個人拿1,000元去購買3,000元的三倍券,號稱可以增加三倍的消費。另外針對低收入戶,政府決定先匯入1,000元現金,再讓他們再拿去領取3,000元的三倍券。此外,為了讓領取更方便,政府也讓人們可以上網登記取,同時還能使用電子支付。結果真的有很多人上網登記,但是他們只是不想去排隊,最終還是以取實體券為主,完全失去電子支付的意義。由於發放方式很複雜,再加上頭兩天取時大排長龍,因此當時有人稱之為「三倍券之亂」,就可以看出其行政效率之差。
其次,在經濟效益方面,當年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加上印刷及發放的成本,政府的總支出約為858億元,大約是當時GDP的0.62%左右。當時經建會初估會有2.5倍的支出乘數,再扣除可能的代替支出,因此經建會預估能夠提高1%左右的經濟成長率就算是成功了。當年一月中旬發放消費券,使用的期限是到九月底,共有九個月的期間可以使用,因此人們很容易的慢慢消費,因此實際上的替代效果會更大。當年底,中研院經濟所簡錦漢研究員進行了一項關於消費券經濟效益的評估,用問券調查的方式,主要是要了解人們在使用消費券時產生的替代效應有多大。研究結果顯示,有很高的替代消費的效應,因此他們推估消費券產生的經濟效益大約在0.2%左右,比原先政府的目標低了一些。
這一次的三倍券是要人自花1,000去購買三倍券,號稱可以增加三倍的消費,但是因為人們手中的現金少了1,000,因此也同時會減少1,000元的支出,所實際產生消費增加還是等於每人多出二千元的效果,最終財政部估計政府因此而增加的支出總額為510億元,佔去年GDP18.9兆的0.27%。依中研院簡錦漢教授在七月底的估計,以前一次消費券的乘數效果(0.32)為計算基礎的話,三倍券對於臺灣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只有0.09%!
或許有人會問說,為什麼這些消費支出的乘數效果這麼小?一個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臺灣人的儲蓄率實在太高了。因此當人們當到政府的三倍券時,他們會去買一些本來就要購買的東西,而不是去增加消費一些原來不會去買的東西,也就是說,會有很大的替代支出的效應。依ETtoday民調雲於7月中的問券調查結果顯示,62.9%的國人說會把三倍券用在日常支出上,這些是本來會消費的支出;而真正用在吃喝玩樂上的只有15.8%,而且這其中可能也有一些是本來就準備要花的支出。所以,我們可以預期因為政府發放三倍券之後而真正增加有民間支出可能會很有限,也就是說,簡錦漢教授的估計結果應該算是合理的。
總而言之,政府在採取經濟政策時,除了政策的規模大小很重要以外,推出的時機及效率也很重要。2019年一月中旬發放的消費券,不但發放的速度很快,而且當時正是臺灣經濟最慘的時候,而且一月底就要過年,因此許多家庭因為拿到消費券而得以過個好年,所以對於消費券的支持度是非常高的。反觀這一次發放的三倍券,一方面發放的方式很複雜,讓人們抱怨不止,才會有所謂「三倍券之亂」的說法;另一方面,發放的速度很慢,真正發放時已經是到了人們本來就會大量消費的時機,因此三倍券對於擴大消費的效益就會十分有限了。最後,政府的資源有限,而且都是來自於納稅人的錢,因此在使用每一筆錢的時候,都應該十分謹慎而且要有效率的使用,這才對的起國人的付托。
*作者為政大經濟系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