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罪孽深重,我對此後悔莫及,痛心不已,時間和事實已證明我當時對我國的社會制度的認識是錯誤的,對當時的社會事件的看法是片面的。往後我一定接受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一定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嚴格自律,做嚴格守法的合格公民。
最後,希望他人以我為戒,遵紀守法,以家庭和工作為重,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
最後陳述階段(二)
審判長:
被告李明哲,現在由你做最後陳述。
李明哲:
審判長、審判員,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我表達自己認罪、悔罪的態度。感謝有關執法部門在文明辦案之外,也充分保障了我個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權利,使我對中國國家發展和進步有了和過去完全不一樣的認識。
過去因為自己價值觀的偏差,沒有選擇實事求是的態度去認識中國的發展跟進步,而相信太多西方社會對中國大陸有偏見的媒體報導和書籍刊物,對中國大陸的惡意抹黑,甚至刻意忽視絕大部分中國人對國家進步發展的肯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渴望,而把少部分因為在社會上發展不順而在網絡上惡意發洩的網民,當成了中國真實廣泛的民意。而自己當時在沒有工作、發展不順的情況下,我組織網友編造刻意抹黑謾罵中國政府社會制度和共產黨的文章,或者把中國社會群體事件加油添醋,用來抹黑攻擊中國政府社會制度和共產黨,並參加了圍觀中國、梅花公司這樣的犯罪組織,進一步擴大了自己的錯誤和犯罪行為。
在過去自己接受的資訊當中,充滿了對中國法治的攻擊、酷刑、編造證據、製造不實指控等負面的抹黑充斥,但這次我在中國的實際情形,中國大陸的實際情形,和我過去的認識完全不一樣。不管從辦案單位到檢查單位的訊問辦案過程,或是在看守所的生活,都是文明辦案,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但充分保障了我個人人身安全和依法應該享有的權利,對於我個人在疾病上的照顧、服藥照顧上的關心都非常的用心。
在看守所的生活中,每天都有針對中國社會發展、國家政策說明的新聞節目可以收看,讓我更進一步的認識到真實中國的現況。看到中國大陸在共產黨政府的領導之下,不管是國家的經濟發展、鐵道交通建設、航天科技、扶貧政策、河川治理、環境生態保護上面,都有了飛速的發展,在執政訊息公開透明化、讓基層民意下情上達,法治建設的成果也確實有了煥然一新的成就。特別在戶籍政策和醫保個人證件異地報銷換領這些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政策革新上,更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下具體回應民意需要的鐵證。這些具體存在的事實都是我過去所忽視的,也是台灣部分媒體所忽視、忽略的真實的情況,但我現在了解這才是真正的中國的發展,也是中國大陸民眾生活幸福感的來由,和中國在共產黨領導下,政治、經濟、社會、外交等各方面,能有長足進步的原因所在。
我充分認識到自己的思想的盲點,對自己過去因為思想盲點而犯下的錯誤感到非常的後悔,也對自己沒有實事求是的追求真相,而錯誤的觸犯法律、破壞中國法治和社會發展與和諧、撕裂中國官民之間的團結與情感、意圖顛覆中國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感到萬分的歉意。
過去的錯誤已經造成,觸犯法律的事實也需要負擔起法律的處罰。除了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外,我也希望在法律責任結束以後,回到台灣我能用我自己的例子,告訴我生活周圍的親朋好友,兩岸同屬炎黃子孫、中華民族,我們應該捨棄西方偏見的觀念來認識中國大陸。兩岸的中國人透過瞭解而共同合作,達成民族團結,這才是台灣發展唯一的活路,和中華民族真正偉大復興。我之前在台灣是從事社會教育的工作,未來當我法律責任結束後回到台灣,重新投入職場,我也會把上述我的想法,在工作上來宣導跟發揚,讓更多台灣人也能和我一起為中國的統一和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以補償自己過去所犯的錯誤,這才是真正的認罪悔罪,希望得到法律、法院寬大的處罰,謝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