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世界上最悠久的君主立憲制國家,而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恪守政治中立、避免干預內閣施政的原則,更被視為王室保持地位不墜的原因之一。然而《衛報》檢視政府備忘錄後發現,英國女王曾在1970年代利用罕有人知的「女王同意」程序,派出私人律師遊說閣員、施壓國會修改法律草案,使其免於向大眾公開其財務狀況,系列調查報導7日刊出,也讓「君主不干政」的英國民主基石蒙上一層陰影。
神秘的「女王同意」
在君主立憲國的運作過程中,大眾較為熟悉的是所謂的「御准」程序(又稱王室同意,Royal Assent),即國會三讀通過法案後,由具有元首身分的君主批准並頒布法律,才宣告立法正式生效。一般而言,「御准」僅是象徵性的例行程序,即使英國等國的元首依法仍有權拒絕御准,但近代幾乎沒有君主曾動用此權。
而英國另規定,若法案內容牽涉君主被賦予的宣戰、外交等「皇家特權」,或將影響皇家資產或君主「個人利益」,則須在進入國會前得到女王同意(Queen's Consent)。而涉及查爾斯王子(Prince Charles)因王儲身分繼承的「康瓦爾公爵領地」(Duchy of Cornwall),也適用相關規定。
在政府律師建議下,負責該法案的政府官員須致信女王,解釋法案將對其造成哪些影響,並附上草案副本。女王的法律事務所「Farrer & Co」將負責檢閱法案內容,並據此提供女王建議,王室成員及法律團隊至少有2星期時間可仔細審視法案。理論上來說,若女王或王儲未行使同意,則該法案無法在國會三讀通過。
此規定可追溯至1728年英王喬治二世(George II)時代,就連法律學者都不清楚其確切來源為何。
How Queen’s consent raises questions over UK democracy https://t.co/J7vqUEwHcR
— The Guardian (@guardian) February 7, 2021
雖然王室網站形容「女王同意」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慣例,學者則多半將其視為無傷大雅的君主制遺緒,但《衛報》(The Guardian)指出,回溯至1973年,時任英相希思(Edward Heath)內閣正研議公司法案,其中包括旨在提高公司持股透明度的條款,恐使坐擁龐大身家的女王被迫將持股攤在檯面下,這項神秘的古老程序就派上用場。
拜「女王同意」所賜,伊麗莎白二世及其法律團隊得以提前過目議案,也賦予女王秘密展開遊說變更法案的時間與空間,並且確實在暗中對英國國會的立法程序進行施壓。
女王派私人律師關說政府?
《衛報》從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挖出的政府備忘錄顯示,「Farrer & Co」當時的合夥人法雷(Matthew Farrer)親自出馬,與當時貿易和工業部的官員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