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個差距,或許再加上領導人風格及企業文化的差異,也讓這2家企業最後的處理方式有所不同。谷歌先前也是態度強硬,威脅如澳洲實施此法要退出澳洲市場,但之後軟化立場,宣布已經與新聞集團(News Corp)達成3年的協議,兩家公司將會合作建立一個訂閲平台、分享廣告收益,此外也與其它澳洲媒體機構達成類似的協議。但臉書顯然就是強硬到底、寸土寸金都不讓。
在加拿大出面聲援澳洲後,是否還會有其他國家聲援澳洲、支持要臉書為新聞付費?還是有哪個國家(當然就是美國了)會聲援臉書─美國政府在海外是相當護短、保護本國企業,在歐盟要對谷歌等科技大廠課數位稅時,美國政府可是毫不客氣的出面幫自家企業撐腰。
網路巨頭寡占局面將持續更久
當然,最重要的是事件如何收場;如果臉書讓步,澳洲(還有揚言跟進的加拿大)讓臉書、谷歌與當地新聞機構分享版稅,可能會有骨牌效應,其它國家也跟進,臉者、谷歌寡占廣告營收的情勢雖不會結束,但至少會和緩。如最後是澳洲讓步,除了這個寡占局面將持續更久外,更代表跨國企業已勢力強大到可戰勝一個國家、一個政府,當然,媒體繼續當打工仔的日子也要繼續下去。
十多年前的「當企業購併國家」出版時,作者主要是以全球百大經濟體當中,在公元2000年時有51個是企業,只有49個是國家,來表達企業實力凌駕國家之上的問題。雖然作者明顯把企業的營收與國家的GDP(其計算附加價值的數字)搞混、亂比一氣,但確實也點出跨國企業大型化的影響力增加、及可能引發的問題。
而這次臉書與澳洲政府的對抗,則是跨國大企業更進一步,對政府與國家從單純的「影響」升級到對抗且可高奏凱歌而歸,其影響與代表的涵義將更深遠、更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