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年沉冤未雪,法官安慰說「人說世界上最美的尋寶就是相遇」?今(25)上午,31年前無端捲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搶案」的蘇炳坤於最高法院進行再審辯論庭,即使蘇炳坤已於17年前被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他仍相當希望可以爭到真正的「無罪」還自己清白,於法庭上情緒激動,也讓法官急忙安撫。
當年做頭家月入數十萬 遭主嫌咬為共犯一夕跌落谷底
1986年3月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被歹徒以菜刀砍傷,當年開家具工廠、月入數十萬的蘇炳坤,因曾於工廠上班的主嫌郭中雄落網後,緊咬前東家也是共犯,人生就一夕之間變了。儘管蘇炳坤被捕後一再受到警方刑求仍堅持不認罪,卻還是遭到起訴、判刑15年定讞。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日前赴清大演說時表示,當年許多檢察官都為蘇炳坤喊冤、檢察總長甚至提起4次非常上訴,可謂冤案特例中的特例,到了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因「案情高度有冤」特赦蘇炳坤,成了中華民國史上唯一遭總統特赦罪刑全免的冤案。
然而蘇炳坤並不滿足於這樣的結果,他要的是一個真正的無罪判決,因此在2016年找上冤獄平反協會提起再審。只是蘇炳坤萬萬沒想到,當年幫忙喊冤的檢察官,今日卻在再審時提起抗告。
「總統特赦高於司法」 檢察官:若有罪再審,會造成法律秩序混亂
25日上午,檢察官林永義於最高法院陳述抗告理由。首先,蘇炳坤已於2000年12月被特赦,本來判決就失效了,3個新證據也都被駁回,檢察官相當敬佩蘇炳坤也同情其遭遇,但必須考量到再審是否有違法、違憲等問題,來決定是否該提起抗告。
再者,檢察官認為前總統陳水扁已經「以總統高權救濟司法之窮」,總統權理應高於司法,若特赦後准予再審,會造成法律秩序混亂不安。特赦後蘇炳坤已是罪刑全免狀態,若再申請「有罪再審」,似乎也是否定總統特赦,有司法權侵害特赦權的疑慮。
檢察官也認為,若提起再審,蘇炳坤不一定能換來一個清白:「如果法官又判有罪,是不是又要把蘇先生抓去關?」至於因為特赦而難以爭取冤獄補償一事,檢察官認為蘇炳坤應爭取大法官解釋、或乾脆修改特赦法來處理。
「世界上最美的尋寶就是相遇」法官勸蘇:自己念頭要轉
聽完林永義陳述抗告理由以後,蘇炳坤情緒相當激動,「我一生坦坦蕩蕩,我一生事業都沒有了,所有新竹的檢察官都覺得我很冤枉啊!我從30歲進去現在68歲,求法官一定要查清楚」、「總統給我清白,但司法沒有,舉頭三尺有神明,你要將心比心」,不斷重覆相同內容。
為安撫蘇炳坤,法官王國棟笑著安慰說「人說世界上最美的尋寶就是相遇,,我們在這裡好好把他解決,他沒有針對你的意思」,但這句話也讓在場部份旁聽民眾傻眼、法庭上出現一陣訕笑。林永義則是強調蘇炳坤在特赦後早就是清白的了,自己「念頭要轉」:「蘇炳坤在陳水扁總統心中是清白的,在我們心中也是。」
「冤獄沒有得到平反,也是沒有安定性」
蘇炳坤委任律師高涌誠表示「特赦宣告罪刑無效,不等於判決無效」,蘇炳坤的名譽顯然沒有因為特赦而回復,因此需要司法判決來還原事實;此外,陳水扁當初特赦蘇炳坤時也不一定有問過當事人意志,如果以特赦來否決蘇炳坤的再審,是「違反他的人性尊嚴、剝奪他的訴訟權」。
律師任君逸則反駁檢察官「提起再審會破壞社會安定性」的說法,「冤獄沒有得到平反,也是沒有安定性」,且蘇炳坤屬於極端特例,這種案子也沒多到會影響安定性。任君逸也說,無罪推定後法院會有公報刊出,那才是蘇炳坤真正要的平反與清白。
「不可能是有罪再審」 委任律師:他已獲特赦,不然是精神分裂嗎?
本次辯論庭以法官要求檢察官、律師雙方各推薦5位專家學者討論「特赦後再審是否合宜」作結,而高涌誠步出法院接受採訪時表示,雖然檢察官提醒蘇炳坤再審可能還是被判有罪,但高涌誠認為「不可能」:「他已經經過總統特赦了,不可能維持有罪判決,不然是精神分裂嗎?」
明明被特赦仍想爭一個清白,蘇炳坤的平冤之路一爭就是30年,無論蘇炳坤最後能否如願爭到「無罪」,此案已是台灣司法與人權史上極為重要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