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批外行 呂秀蓮重申:開羅宣言只是新聞稿 毫無拘束力

2017-10-2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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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強調,開羅宣言只是一張新聞稿,沒有拘束力。(資料照,陳明仁攝)

呂秀蓮強調,開羅宣言只是一張新聞稿,沒有拘束力。(資料照,陳明仁攝)

前副總統呂秀蓮25日參加「轉型正義:72年前的今天」座談會時指出,開羅宣言只是新聞稿,並非國際公約,毫無拘束力,而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一直咬住開羅宣言,是因為找不到其他理由可以說台灣是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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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25日上午批評,日前呂秀蓮說開羅宣言不是條約太外行,開羅宣言不折不扣是一個條約,不僅具有約束力,國際社會也承認。

但呂秀蓮今天參加座談會時再次強調,開羅宣言只是一個新聞稿,並非國際公約,沒有法律拘束力,國民黨與中共一直咬住開羅宣言,是因為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說台灣是中國的。呂秀蓮強調,這必須讓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知道。

呂秀蓮指出,前總統蔣介石、美國前總統羅斯福和英國前首相邱吉爾3人都沒有在開羅宣言上簽字,是各自表述、各自在重慶、美國、倫敦發表,連字體都不一樣,沒有日期、沒有地點、也沒有任何人簽名。

呂秀蓮說,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1951年簽定舊金山和約,在這期間發生的韓戰,使得美國改變基本國策,宣布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保護台灣海峽,然後直到舊金山和約簽定、隔年台北和約才正式討論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呂秀蓮認為,北京宣稱擁有台灣的主權,邏輯是它推翻孫中山建立的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繼承中華民國所有的東西;但是,北京推翻中華民國是1949年10月1日,那個時候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而舊金山和約是在1951年以後的事,舊金山和約生效是在1952年,1949年怎麼能夠繼承當時國民黨沒有的東西呢?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廖福特也指出,條約必須是國與國之間,以國際法為依據的書面文件才是條約,宣言絕大部份只是過渡型國際文件,日本當初沒參加開羅會議,因此日本不是開羅宣言的主體。

廖福特表示,如果開羅宣言已經決定台澎的主權,日本如何能在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拋棄台澎主權? 代表1952年之前沒有人取得台澎的領土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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