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著下潛繩索一口氣下到船的右舷處,綁在肩膀和腰間的鉛塊加快了下潛的速度。入水後,我仰望了一下上方,看著遍布在四周的光亮漸漸變暗、最後消失,自己彷彿被吸進黑洞一般。那不單純只是黑暗,潛水結束後,那種感覺也會持續反覆的重現好長一段時間,感覺自己是被驅除到沒有陽光的世界裡。最後,就連依稀可見的光暈也消失,彷彿世上根本就不存在照耀在春天大海上、泛起光亮的陽光。
潛入到被黑暗包圍的大海後,現在再進入被黑暗大海包圍的船內。在這黑暗中的黑暗裡,即便使用頭燈,也只會讓黑暗更加濃郁。能見度並非是四十五公分,根本連二十公分都沒有。像這樣再移動三、四步,能見度便會以二十、十五、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不斷下降,最後會什麼都看不見。
沒有深海潛水經驗的人可能會說,多帶幾盞燈不就可以看清了嗎?但孟骨水道沉船內的黑暗可不是一般的黑暗,那是充斥著微粒沙土的黑暗,是光線無法穿透的黑暗,如果不將那些沙土全部清理掉,帶再多的照明燈也沒有用。只用「黑暗」兩個字是不足以形容的,那是吞噬掉陽光、徹徹底底的黑暗,黑暗中的黑暗,極具危險性的黑暗。
進入船內前,我暫時閉上眼睛,想像了一下頭燈照不到的後腦杓、背部、臀部和腳跟,這些被黑暗吞噬掉的部位一處一處清晰的浮現在腦海。只要我的心臟還在跳動,這些部位就能以自己的方式運作,要用整個身體的觸感取代能見度極低的視線。如果做不到,在能見度只有二十公分的空間裡我是無法堅持下去的。我為自己從頭到腳注入了力量,感受到自己一百八十公分的體積。我可以信任的只有自己的身體。
有什麼東西滑過我的右膝蓋,我停下來、視線跟了過去,用手摸了摸碰觸到的東西。那是長方形的硬物,還有些重量,摸到下方還有兩個小輪子,我彎下腰用頭燈照了照,是旅行箱,上面有個圓形的圖案,是米老鼠的鼻子!
旅行時,正常來說行李是放在客艙,但船快速的傾斜下沉,導致乘客的物品全部滑落堆疊在一起。這個旅行箱大概也是因此才跑到兒童遊戲室旁邊走廊的。此刻我也不能帶著旅行箱返回,因此我像哄小孩一樣,用手輕輕拍了拍它。我所碰觸到的這個地面是船傾斜前的牆壁,我抓到一塊硬邦邦的木板,那是被撂倒的桌子,我把旅行箱放在桌子的四個桌腿裡。如果在客艙裡找不到失蹤者,返回時要把這個旅行箱帶上去。雖然搜尋失蹤者是首要任務,但在船內發現的物品在可以攜帶的情況下,也必須帶上去的。有的是乘客的隨身物品,有的是船上的設備,這些東西會成為船沉沒原因的證物,要沒有遺漏和損壞的將它們帶回駁船,還要逐一記錄發現的場所和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