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尹俞歡/瑞士報導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全球最大的多邊經貿組織,WTO下設的上訴法院(Appellate Body, AB)更是全球最主要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即便各國改以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為談判重點,仍難以撼動WTO在國際經貿戰場所扮演的重要性。然而,近期卻傳出WTO上訴法院法官人選因美國抵制而難產,外媒更預估,若美國持續抵制,最快2018年WTO上訴法院將因人數不夠而癱瘓。
WTO是台灣目前以正式會員身分加入的國際組織,也目前全球最大的多邊貿易組織,目前共有164個會員。加入WTO的國家,必須給其他會員最惠國待遇、透過談判開放市場、約束對特定產業的補貼等,以實踐WTO成立所欲創造的自由、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
會員國越多 共識越難達成
然而,隨著WTO的會員越來越多,會員之間的差異性變大、加上只要有一國反對就無法生效的共識決機制,也讓WTO越來越難簽定共同的市場開放協定。2001年多哈回合談判原本希望針對農業訂出統一的關稅協定,最後卻因各成員國無法達成共識,於2008年正式宣告破局,至今也尚未討論新一輪的市場開放協定。
而各國考量全球性的關稅協定談判困難,也紛紛改以區域型的多邊貿易協定、或雙邊貿易協定為談判主軸。根據國發會2014年5月的統計,全球已有379個自由貿易協定(FTA)和經濟合作協定(ECA)生效,如今則預估有超過700個。
朱敬一:班會功能不彰,小圈圈越來越多
簽定大規模關稅協定越來越難,也令許多人質疑WTO當初成立時開放市場的功能,已被叢生的區域及多邊貿易協定取代。「WTO就像班會,區域貿易協定是小圈圈,」台灣駐WTO代表朱敬一形容,當班會功能不彰、無法約到全班一起看電影,大家自然比較傾向透過小圈圈取得直接、快速的利益;反之當「小圈圈」越來越多,班會自然益發功能不彰。
經濟學者凱爾.巴格韋爾(Kyle Bagwell)與羅伯特.史特格(Robert Staiger)則認為,儘管開放市場的多邊功能逐步被「小圈圈」取代,WTO的司法裁決功能卻仍在國際經貿場域中扮演重要角色。為了確保市場公平競爭,WTO在成立時設制爭端解決機構,各國若遭遇其他市場的不公平待遇,即可向這個具準司法性質的爭端調解機制提出控訴。而爭端解決機制分初審及複審兩級,當複審機制(也就是AB)判決定讞,敗訴會員就必須修改不合理的貿易規範,否則勝訴方將可自行採取貿易報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