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鬥爭,要有格調,原本就不容易,但總還有個界線。這幾天,突然莫名所以出現「行政院掌握馬介入慶富案密件」的訊息,劍指前總統馬英九,還放話馬若有不法將究辦。但光是以媒體報導內容,著實有點離譜,甚至可以說,已經不是有沒有格調,而是手法是不是太過粗糙的問題。
承攬海軍六艘新型國造獵雷艦的慶富造船公司,投標過程傳出弊案,日前,數家媒體不約而同引用「黨政(府方)人士」訊息指出,行政院手中握有資料,將徹查箭頭指向馬英九。然而,行政院昨日大陣仗記者會後,國人赫然發現,所謂的「資料」,不是什麼檢舉案或爆料案,只是總統府代轉人民陳情案的制式公文。
根據《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八條,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掌理「關於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第十四條,由公共事務室第三科辦理有關人民書面、電話、到府的建議、陳情及請助事項。換句話說,依據法規,人民有陳情事項,總統府必須有所「處理」,否則,豈不是「吃案」?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說得很清楚,總統府不是業務單位,人民陳情事項多半與行政單位有關,轉給行政院與相關部會,再函覆總統府,是標準作業流程。蔡英文總統的愛將、現任貿協董事長黃志芳,以及現任總統府第三局局長李南陽,都擔任過公共事務室主任,應當非常了解人民陳情事項的處理程序。
根據週刊與網路媒體「不約而同」爆料的內容,2015年8月25日總統府收到慶富董事長陳慶男陳情信,一週後即行文給行政院,要求各部會「酌處知會本府」,任何熟知政府作業程序的人都清楚,這就是總統府針對陳情事項的標準作業,否則,政府毫無處理,陳情人的權益何在?那個公務員敢擔上「吃案」的責任?
就以慶富案來說,蔡政府的「黨政人士」也承認有收到陳情:「黨政人士直言,總統府對於慶富請求財務協助的陳情函以『平常心看待』,照程序轉行政部門處理。」平平都是慶富的陳情案,前後任總統府都是按標準作業程序處理,為何蔡政府就是「照程序轉行政部門處理」,馬政府就是「介入」的弊案?慶富今年5月17、7月6日和9月30日三度向蔡政府陳情,那蔡總統豈不是變成幕後黑手(三次)?
行政院大概也自覺理虧,昨天公布慶富案調查報告,媒體詢問總統府代轉陳情信,是否表示馬前總統有施壓?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回得很直接:「總統府函轉陳請信給行政院,我們認定這是正常的作業程序,我們並不認為他們有施壓,在我們的調查報告內,也不代表認定有施壓。」既然如此,還繪聲繪影,諱莫如深,說沒有政治動機,如何取信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