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與多國有領海主權爭議,2月生效的《海警法》立刻引發關注,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矢板明夫稱,此舉是中國「先制定法律,再見機行事」的一貫做法,目的是進行心理戰;台灣政治大學助理教授石原忠浩認為,牽涉安全的議題都要國際合作,而日本與台灣可在既有機制下討論因應之道。
先打心理戰 時機成熟再出手
台灣新動力智庫12日主辦關於《海警法》對區域安全影響的座談會,國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成員何志偉的辦公室及亞太青年協會協辦此活動,與會的矢板明夫直言,中國向來是先制定法律,等時機成熟後再執行,目的是達到心理戰效果,而心理戰是「三戰」之一,還包括法律戰和輿論戰。
矢板明夫提到,美國1月6日發生前總統川普支持者衝進國會,引發衝突的事件,中國則在同日逮捕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共53人,就是「見機行事」的明顯例子,而中國近年才開始派海巡船到釣魚台海域,即為實施《海警法》鋪路,並認為該法「針對日本色彩比較強」。
因應歐美印太戰略的軟手段
不過《海警法》第3條僅稱中國「管轄海域」,沒有明文具體區域範圍,這也是該法具爭議的部分之一,而我國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表示,各國在戰時會把海巡部隊當成「第2海軍」,但《海警法》的問題在於無限上綱,未來會以在「管轄海域」巡邏為由,前往我國西南海域騷擾。
台灣安全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許峻賓強調,中國目前尚未執行《海警法》,因此還無法斷言是否有違反國際法規之舉,「專屬經濟區、大陸礁層、所屬島礁會是爭議區域」。他也說,除了美國,法國、英國也都有自己的印太戰略,因此中國把《海警法》當成較軟的工具,與較硬的軍事手段交互使用。
海警成準軍隊 日台可合作應對
許峻賓推測,主權爭議範圍重疊度最高的南沙群島海域,會是之後中國動用《海警法》的可能區域。石原忠浩說,目前日本僅口頭表達遺憾,未有更強硬的應對作為,「日本應盡快制定相關法律,並聯合國際力量反制」,直言牽涉安全的議題都要國際合作,而日台可透過既有機制討論,且不單針對軍事領域。
中國2013年成立海警,即海域的邊境警察部隊,當時隸屬國家海洋局,但業務接受公安部指導,2018年改為隸屬武裝警察部隊,而武警是聽命於中央軍事委員會,該委員會為中國最高軍事領導機構,由於中國黨政合一,因此中共軍事委員會和國家中央軍委的組成人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