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鮭魚之亂,大部分的人都是指責這些為了貪小便宜而改名的年輕人。我個人也不認同為了免費吃一餐而大費周章去戶政事務所改名,這當然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
我很訝異竟然有人為了免費吃一餐鮭魚壽司而願意拿自己的名字開玩笑,但我更訝異的是「這件社會趣聞的關注度竟然很快地蓋掉所有國家重大議題」。
坦白說,我並不認為這些為了吃而改名的人犯了什麼法,根據現行法律,人民的確有三次改名的機會,費用方面,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換領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加起來只要花80元就可以改名,改名的條件也不太嚴苛,要改成什麼樣子更是「悉聽尊便」。因為法律規定太寬鬆,才導致有人願意為了吃一頓幾千元的大餐而把自己的名字改得很可笑,然後飽餐一頓(或數頓)之後再換回來!
有人說,為了吃而踐踏自己的名字很無恥。但是,對這些人來說,他們不認為自己拋棄了原來的名字啊,因為他們會再把名字換回來。
有人說,這是欺騙的行為。問題是商家沒規定不能改名來吃免費大餐啊!
有人說,這些人走法律漏洞。問題是現行法律的確是這樣規定,他們沒有違法啊!
有人說,這些人為了吃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價值觀大有問題!
的確,我也無法苟同這些人的價值觀!換作是我,光是要跟戶政事務所的人員報上我的新名字是「鮭魚」,我就已經想找個地洞鑽下去了!這些人為了口腹之慾也好,因為好玩也罷,他們就是可以厚著臉皮做這樣的事,我們也只能瞠目結舌了!
年輕人在想什麼?我不知道。不過改名的這些人也僅僅佔所有年輕人的0.002%,我想,多數的年輕人還是不願意為了飽餐一頓而成為笑柄的!因此,我們好像也不太需要一桿子打翻一船年輕人。
對於這0.002的奇葩年輕人,我們當然可以笑他們、嘲諷他們、不認同他們!但嚴格說起來,他們只是選擇了「為了吃而成為笑柄」,他們覺得「飽食一餐的代價是被笑是無所謂的事」,這也是他們的自由。嚴格說起來,他們沒有犯法,沒有礙到誰。
至於,只吃鮭魚,留下一堆醋飯,實在是浪費食物,沒錯,這值得撻伐,但是,店家規定不周全也要負責任;很多吃到飽的餐廳都要求顧客不能浪費食物,否則要加收費用,而這家壽司餐廳發起這項活動卻無相關規定,可能是因為事先沒預料到有這麼缺德的客人,可是,後來也沒看到追加的規定來約束免費用餐的客人啊。
還有人說,這些為了吃而改名的人浪費了戶政的行政資源。很好啊,那就趕快修改規定,改成「換了名字之後,至少要間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換」,或者提高規費為1000元之類的,或者嚴格規定換名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