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提出《戶籍法》修正草案,明定國民應提供容貌特徵(如虹膜),挨批人權倒退。不過,鍾佳濱今受訪指出,現行法令規定國民須隨時攜帶身分證,以利警察盤查、身份辨識,但這有強烈「警察國家」遺緒,如今在數位時代,應與時俱進,考慮將疑慮較少的生物特徵如虹膜納管,並限定國家保管,同時課與謹慎使用之義務。
鍾佳濱今天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再度關切此事,他並強調,虹膜與其他生物特徵不同,詢問內政部長葉俊榮的意見。葉俊榮表示,虹膜、指紋等任何運用,都是屬於市場機制,只要個人願意就沒關係,但若要與身分證連結,大法官曾釋憲不行。
提案說明指出,國家與人民之間依法律而生若干權利義務,為使國家履行義務順利、提升行政效能,增進人民使用政府提供之服務之便利,國家應蒐集國民自出生至死亡都不會改變的生物資料(如虹膜),供辨識身分之用;建置容貌資料庫後,公務員得直接以容貌辨識、查驗人民身分,「已無強制要求人民攜帶身分證之必要」,惟人民得依本法申請身分證。
鍾佳濱:DNA、聲紋、指紋等疑慮更大
對於侵犯人權的批評,鍾佳濱表示,目前蘋果手機iPhoneX最「夯(指熱門)」的容貌辨識系統,就是保存生物特徵,也有部分用戶憂慮個資問題;他說,或許有人質疑政府怎麼可以蒐集虹膜,「只怕政府這個老大哥」,但他也反問,未來在科技社會掌握人類隱私,不見得是政府,而是跨國公司。
鍾佳濱並比較各項生物特徵的「隱私程度」。他表示,無論是DNA、聲紋、指紋,或是在刑事上採用的齒模都有缺點,例如DNA過於詳細,甚至可以溯及雙親;聲紋恐會隨著年齡變化;而指紋則是會長時間留下痕跡,可事後追蹤,也常運用在刑事上,疑慮更大,虹膜就無此問題。
鍾佳濱進一步指出,如果是採用臉部辨識系統,如將資料庫與路口監視器整合,就可以隨時掌握人民,好比美國就以此方式掌控恐怖份子行蹤,若政府仿效,「以後出門是否就要戴頭罩?」
「截取虹膜資料需要近距離,比臉部特徵容易保密」
反觀虹膜的使用,鍾佳濱表示,除了不會透露行蹤,截取虹膜資料需要「近距離」,眼睛閉上就拍不到了,且過程須在人民同意或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相較之下,虹膜比臉部特徵更容易保密,「戴上太陽眼鏡就拍不到了。」
此外,鍾佳濱也指出,台灣社會獨有的印章、印鑑可代表本人行使權力,效力同簽名,但刻印可以假冒、仿冒,新聞也常報出仿冒印鑑移轉房地產的情事,感嘆「現在怎麼還有這種石器時代的東西」?
鍾佳濱強調,在數位、電子化時代,個人身份辨識是一大課題,畢竟會影響到法律行為、國家對人民權利義務的認定以及財產等問題,提出生物特徵的構想,就是希望針對數位檔案有另一軌管理,「生物特徵至少是個人最後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