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臭氣熏天的案件終於走到盡頭,入邪門走歪道者再遭棒喝,司法正義與政治公理獲得彰顯。
段宜康曲棍球案引發地方法院、監察院與司法院大鬥法,這是台灣政壇一場正義與邪惡的鬥爭,整個過程暴露了一個語言暴力慣犯立法委員的惡性本質,暴露了政壇輕諾寡信毫無誠信的歪風,暴露了一干監察委員自甘幫惡人圍事的墮落情狀,同時彰顯了堅持獨立行使職權的檢察官和職務法庭法官的高貴情操。
司法院上週終於對偵辦曲棍球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遭監察院彈劾再審案作出判決,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確定。本案先前已作成不懲戒判決,監察院提起再審,但職務法庭認為,原判決並無適用法規明顯錯誤情形,上週駁回再審之訴,本案自此定讞。
這個案件同時照見政治暴力與司法典範,證明清流終將激揚,濁流必被沖潰,施暴者必定自食惡果,自取其辱,台灣終究是一個邪不勝正的莊嚴國度。
本來只是一件選舉引發的毀謗官司,在政壇司空見慣,但由於毀損名譽的施暴者太過誇張,為他圍事的監察委員又太過囂張,所以捲起千堆雪,成為拖棚近七年的一場歹戲,如今總算彰顯了正義,其間的是是非非值得國人深切理解與檢討。
事情緣起是2014年「九合一」選舉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無端指控當時的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涉嫌詐領曲棍球協會的教育部補助款500多萬元,還稱若為不實指控就「公開吞曲棍球」。林滄敏不甘遭惡意詆毀而敗選,一狀告到法院。法院判決段宜康及彰化縣長魏明谷須賠償林滄敏100萬元並登報道歉。段宜康及魏明谷不得不在平面媒體刊登半版的道歉啟事,段宜康不肯履行承諾吞下曲棍球,被人訕笑摸摸長長的鼻子也就算了,但他不肯吞下屈辱,妄圖反擊當年承辦的檢察官,乃有後來幾位無品監察委員褻瀆職守的失格表現。
承辦本案的彰化地檢署調查認定,曲棍球協會秘書長、總教練犯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不過因兩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處分緩起訴,而林滄敏則被認定未涉案。檢察官和法官獨立行使職權,實現司法正義,本來不干監察委員的事,但或許因為陳師孟先已播下「辦藍不辦綠」的毒種,一票蔡英文總統提名的監察委員竟然放下正事不辦,像圍事的黑幫一樣,公然幹起侵害司法獨立的醜事。接到段宜康陳情而調查的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在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侵占公款案件,疏漏偽造印章、印文、侵占和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且應沒收並發還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依規定銷燬物,卻以「發還被告」處分命令結案,明顯違反刑法第219條明文規定辦案程序,認定有重大違誤,以此提出彈劾檢察官案。彈劾案在綠底委員力挺之下,竟以6票比5票通過,負責,投票贊成彈劾的監委有張武修、楊芳婉、趙永清、楊芳玲、陳師孟、田秋堇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