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因指控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支持日本核災食品、毒品除罪化,還配合民進黨違法亂紀、製造對立,被黃國昌控告誹謗,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認為洪秀柱的言論有高度公益與時效性,且是善意的公評,黃國昌身為立委與黨主席,應有高度容忍監督的義務,因此判黃國昌敗訴,但仍可上訴。
洪秀柱今年4月出席嘉義的活動時,指出民眾發起罷免黃國昌,是因為痛恨黃國昌支持日本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配合民進黨諸多違法亂紀的事情,認為黃國昌所做的很多事情都在製造社會對立。
黃國昌不滿被不實抹黑,當天在臉書要求洪秀柱48小時之內道歉,但洪秀柱並未道歉,黃國昌因此怒告誹謗。
台北地院認為,日本核食進口的議題,洪秀柱的言論具有高度公益與時效性,應以寬鬆標準檢驗,且洪秀柱也根據立院議事錄確認時代力量對進口核食沒有表達立場,洪已盡查證義務,也沒有虛構事實,因此可以阻卻違法。
台北地院指出,黃國昌是立委也是時代力量主席,比一般人容易使用媒體澄清不實指控,也應有更高度容忍監督言論義務。
至於「支持毒品除罪化」,台北地院表示,對施用毒品者是否為犯人或單純病人看待,屬道德中立議題,並無「支持除罪化比較低劣、反對比較高尚」的道德標準,洪秀柱指黃國昌支持毒品除罪化,即使與黃國昌內心想法不同,但不構成誹謗罪。
指黃國昌配合民進黨違法亂紀、製造對立,法官認為屬於主觀評價,沒有真實與否問題,洪秀柱認定黃國昌沒有善盡監督執政黨的職責,屬於「善意」的公評,屬「合理評論」,黃國昌是政治人物,應容忍更嚴格的監督,且洪秀柱評論時也有基礎依據,因此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