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電子票券逃票,台鐵:下車後10分鐘內未出站,將多收15元

2017-12-0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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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新規定明年1月1日上路,列車到站後10分鐘內若未出站,將多收15元。(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鐵新規定明年1月1日上路,列車到站後10分鐘內若未出站,將多收15元。(資料照,盧逸峰攝)

為了防止民眾逃票,並同時避免持電子票證的民眾被多扣款,台鐵日前修正「旅客運送契約」,2018年1月1日起用車票、乘車券乘車的旅客,應於抵達目標車站後10分鐘內出站,否則將可依照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收費,將可加收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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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修正「旅客運送契約」,2018年1月1日起用車票、乘車券乘車者,應於抵達目的車站10分鐘內出站;中途下車者,最晚應於下車車站的最近一班列車發車後10分鐘內出站,否則將被收取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也就是15元。

台鐵運務處營業科長王文謙表示,該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電子票證旅客遭多扣款或防止逃票,過去就曾發生民眾持電子票證搭區間車,超過70公里的里程,加上逗留太久,出站時遇上自強號停靠時間,遭收取自強號票價,另外,也有民眾持電子票證搭超過70公里,但為了逃票,故意逗留月台,等區間車抵達再出站的狀況。

王文謙指出,也曾發生買區間車票價但搭自強號逃票,同樣也等下班區間車到站後才出站,因此明訂到站10分鐘內出站規定,站務員一旦發現有異狀,會前往詢問,若有正當理由或特殊情況,將視為台鐵同意不在此限。

月台票停留時間縮至1小時 逾時多收15元

另外,民眾若要送客或進出車站前後站,購買月台票或是換取月台證出入月台,以往最常可停留3小時,新規定將縮短為每次最長停留時間為1小時,若超過停留時間,將收15元,該規定也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台鐵經常誤點」 學者:如何計算時間是個問題

對此新規定,致力於研究鐵道文化的師大地理系教授洪致文則在臉書上表示,未來執行會有一定難度,尤其是台北火車站動線相當複雜,出口相當多,第一線人員認定是否違規難度相當高。另外他也指出,台鐵經常誤點,如何計算列車到站後10分鐘,也是一個問題,如果要落實規定,可能需要大量人力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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