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對那些只在乎獨裁效率、威權政治與強國夢的統派個人與群體(如黃智賢與統促黨),即使自由民主被剝奪,恐怕是他們可以忍受的生活不便,否則他們沒有道理以自由人之身為中共的集權體制搖旗吶喊,企圖戕害2300萬台灣人當家做主的自主權與獨立性。
把傅利曼的論點延伸到官場,我們不難推斷,政府官員的主張或行動如果要有任何社會價值或示範作用,就必須具有自我否定的可能與意涵。也就是説,官員必須問責,為他/她們的言行舉止付出一定代價(例如去職或免職,甚至法辦)。不然,大小官員勢必官官相護,或互相推諉,得過且過,大家共襄盛舉,為保留官位沆瀣一氣。
不論是缺水、缺電或缺疫苗,在政府官員眼中,也許是形勢比人強(例如天不下雨或中國打壓),非戰之罪。影響所及,對打亂人民日常生活步驟,與威脅生命安全,傷害卻不可謂不大。從行政院長蘇貞昌、經濟部長王美花到衛福部長陳時中,以及相關官員,除了以各種口實合理化個人的顢頇無能或欠缺膽識,沒有任何一人引咎辭職,蔡英文總統也不曾公開究責,更別提要「下詔罪己」了。
官場是個政治舞台,官員需要粉墨登場,唱作俱佳。面對5月17日的大停電,蘇貞昌在最快時間內 道歉,並責令經濟部在一周內 提出台電改革的方案。表面上,蘇貞昌擺出的是行政擔當,實際上,頂多是在前台上做個戲,過個場,演給人民看,再看台下反應,見風轉舵。就算不是緩兵之計,依照以往經驗,整件事不免落個雷聲大雨點小,庸人自擾。為日常生活忙碌,人民畢竟是健忘的蒼生。
蘇貞昌如果苦民所苦,大可向人民的噓聲低頭,以行政院長的職權免去王美花的官位,另起爐灶,再聘大厨。由於高官很少因問責被免職,當事人也就沒有愧對職守的道德壓力,所謂不計個人去留,或者聲稱辭職才是不負責任的説法,不過是詭辯或托詞(如果政府沒有他/她就停擺,定於一尊,正是問題所在)。王美花不知進退,突顯的豈止是個人操守缺缺,更是民進黨上下交相賊的集體墮落。
顯然,他/她們的為官之道並不包含自我否定的信仰倫理,責任倫理是何物,也就無關痛癢了。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小英並非惡人,但是多少官場之惡,都在她的看管下進行,無聲無息,殺傷力之大,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作為總統,她似乎是天高地遠,與人民的距離,超乎一般人的想像。
缺水,缺電,又缺疫苗,台灣現在最不需要的是,再缺一個劍及履及的總統。政府的運作沒有非哪個官員不行的必然邏輯,如是,定期普選與政權輪替可以休矣。小英既是全民總統,用人處事,一旦被民進黨派系綁架(以官位換取效忠),她對人民權益的有形和無形傷害就大了。
*作者曾任大學教授。